第一批集中宣判行动举行
9月12日上午,根据中心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支配,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批集中宣判行动举行,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滨州等地的4个中级法院、15个基层法院集中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件130人。
个中,黑社会性子组织犯罪4件12人(3件为漏犯到案),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5人,海阳法院宣判的修某某等黑社会性子组织犯罪案,被告人修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恶势力犯罪案件15件118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47人,济南历城法院宣判的金某某等恶势力犯罪案与寿光法院宣判的张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被告人金某某、张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省法院副院长傅国庆先容,这次集中宣判行动,吹响了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的集结号,积极回应了社会"大众对专项斗争的高度关注,全省法院开展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理解到,省法院已经印发关照,哀求从今年9月份开始,凡是新受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级法院、基层法院院长要亲自担当审判长,同时将此项事情落实情形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进行专门考察、专门通报。
重点打击11类犯罪
全省法院在专项斗争中,坚持依法重办方针,立足审判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依法审理了聊城吴某占、泰安周某全、东营吴某伟、潍坊苏某敏、临沂王某龙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发生。
全省法院主动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将公民群众反响强烈的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庭宗族势力、鞭策村落民生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造孽高利放贷、插手民间轇轕等11类黑恶势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从审结案件情形看,全省法院目前一审审结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紧张涉及工程培植、治安管理、物业管理、矿产资源、民间借贷、市场交易、物流等10余个领域,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成员多以社会闲散职员、刑释解教职员为主。”傅国庆说。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全省法院把打击的矛头始终对准黑社会性子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该判处重刑的武断判处重刑,武断打掉其嚣张气焰。截至目前,全省法院一审审结黑社会性子组织犯罪案件13件,判处刑罚145人,个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3人,重刑率为43.45%;一审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61件,判处刑罚350人,个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3人,重刑率为15.14%,黑恶势力犯罪的重刑率均大幅高于普通刑事案件的重刑率。我省法院还把稳利用追缴、没收、财产刑等多种刑罚手段,革除黑恶势力的经济根本。审结案件中,累计判处财产刑271人,个中,判处没收个人全部或者部分财产9人;并处或单惩罚金263人,共计公民币2774.63万元。
被告人吴学占等15人黑社会性子组织犯罪案
【基本情形】
被告人15名,分别是吴学占、赵荣荣、李忠、郭树林、郭彦刚、吴风志、吴洪艳、吴风磊、林飞、杜建岗、张博、严建军、程学贺、张书森、么传行。
2010年1月至2016年5月,被告人吴学占以泰昌公司或泰和公司为依托,为谋取造孽利益,组织领导被告人赵荣荣、李忠、郭树林、郭彦刚、吴风磊、林飞、吴洪艳、杜建岗、吴风志,多次履行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以被告人吴学占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赵荣荣、李忠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郭树林、郭彦刚、吴风志、吴洪艳、吴风磊、林飞、杜建岗为其他参加者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为掩护自身利益,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高利放贷、以暴力或其他造孽方法收取贷款本息;为催还印子钱款,造孽侵入苏银霞住宅,造孽拘禁苏银霞、于欢;为争夺建筑工程,强制华丰公司、金诚公司出让已中标的培植工程;为非作歹,横行乡里,造孽拘禁、逼迫侮辱王某某,随意殴打焦某某、郎某某;为泄私愤,砸坏刘某奥迪A6轿车;以威胁手段,滋扰冠县住房和城乡培植局、冠县交通局等机关事情秩序;向银行恶意举报,到银行滋事,滋扰银行正常开展信贷业务,滋扰、毁坏他人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毁坏公司、企业、国家机关正常生产经营和事情秩序,在冠县东古城镇区域内造成严重影响。
吴学占黑社会性子组织自2013年12月至2016年4月,履行强制交易犯罪2起,故意毁坏财物犯罪1起、造孽拘禁犯罪1起,造孽入侵住宅犯罪1起,逼迫侮辱妇女、造孽拘禁犯罪1起,故意侵害犯罪2起,吴学占个人履行故意侵害犯罪1起,李忠伙同他人履行强奸犯罪1起。
【裁判结果】
被告人吴学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子组织罪,逼迫侮辱妇女罪,强制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造孽拘禁罪,故意侵害罪,造孽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赵荣荣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造孽侵入住宅罪、造孽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惩罚金公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李忠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强奸罪、强制交易罪、造孽拘禁罪、造孽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惩罚金公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郭树林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逼迫侮辱妇女罪、强制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造孽拘禁罪、造孽侵入住宅罪、故意侵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惩罚金公民币三十五万元;被告人郭彦刚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强制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造孽拘禁罪、造孽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惩罚金公民币二十五万元;吴风磊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逼迫侮辱妇女罪、强制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造孽拘禁罪、造孽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惩罚金公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林飞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制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惩罚金公民币十六万元;被告人吴洪艳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强制交易罪、故意侵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惩罚金公民币十六万元;被告人杜建岗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造孽拘禁罪、造孽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惩罚金公民币六万元;被告人吴风志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故意侵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六万元;被告人张博犯造孽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被告人严建军犯造孽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程学贺犯造孽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张书森犯造孽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么传行犯造孽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该案经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一审、聊城中院二审,讯断已经生效。
被告人满宇然等17人黑社会性子组织犯罪案
【基本情形】
被告人17名,分别是满宇然、朱国栋、刘志刚、王文龙、徐振、仇利磊、张严、王阳、周福生、杨士利、姚路恒、李超、张利君、杜传富、巩延利、钟家旭、杨寅。
2012年9月以来,被告人满宇然拉拢刑满开释、社会闲杂职员在其周围,并收买已成名的王正义(另案处理)、朱国栋、刘志刚等人,以“各拉军队、抱团发展、相互帮衬”的办法在滕州市迅速形成了以其为首,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子组织。2013年初至2015年初,满宇然带领组织部分成员在滕州市开设赌场累计100余场次;被告人刘志刚出狱后在被告人满宇然的默许下带领被告人张严等人在滕州市开设赌场40余场次。同时该组织多次采取暴力手段或者利用组织强势地位,寻衅滋事,无端采纳殴打、刀砍、棍砸等办法,致高某某、孔某等数十人轻伤或轻微伤,并砸坏当代牌伊兰特轿车、捷达牌轿车、途不雅观汽车各一辆。为泄私愤,约战斗殴,驾驶车辆相互追逐,并持枪相互射击,致张某、巩某某等多人轻伤或轻微伤,损毁马自达汽车,沃尔沃轿车、奥迪汽车、三菱牌小型越野客车各一辆,并损毁路灯等公共举动步伐。满宇然为解脱罪过,安排贺开洪、代永刚、马西胜等人向法律机关作伪证。刘志刚以党某某影响其开设赌场为由,向党某某敲诈打单公民币8万元。
满宇然黑社会性子组织自2009年8月至2016年初,履行寻衅滋事犯罪12起,聚众打斗犯罪5起,开设赌场犯罪6起,妨害作证犯罪1起,敲诈打单犯罪1起。
【裁判结果】
被告人满宇然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打斗罪,开设赌场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被告人朱国栋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犯故意侵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惩罚金公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刘志刚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打斗罪、开设赌场罪、敲诈打单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零六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三十五万元;被告人王文龙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惩罚金公民币十一万元;被告人徐振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打斗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九万元;被告人仇利磊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聚众打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四万元;被告人张严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故意侵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打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惩罚金公民币五万元;被告人王阳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打斗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惩罚金公民币五万元;被告人周福生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聚众打斗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五万元;被告人杨士利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故意侵害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七万元;被告人姚路恒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打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二万元;被告人李超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六万元;被告人张利君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聚众打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惩罚金公民币三万元;被告人杜传富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打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惩罚金公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巩延利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聚众打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四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二万元;被告人钟家旭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打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二万元;被告人杨寅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打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二万元。
枣庄市峄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满宇然等人不服,提出上诉。
被告人王海龙等10人黑社会性子组织犯罪案
【基本情形】
被告人10名,分别是王海龙、王蕾、王群、宋卫波、胡文桥、朱丙峰、王志明、陈新全、李常瑞、刘成诺。
2014年春节前后,被告人王海龙、王蕾、王群结成团伙,并先后聚拢被告人宋卫波、胡文桥、朱丙峰、王志明、刘成诺等社会闲散职员,为谋取造孽经济利益,开始有组织地履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为争夺平邑县流峪镇南申庄疆场寻衅滋事,致杨某某重伤;在平邑县流峪镇开设赌场,并造孽拘禁借印子钱赌钱输钱的姚某、张某某;为索取造孽债务造孽拘禁郭某某、胡某某;在平邑县郑城镇大魏庄村落造孽采矿。通过上述行为,在社会上逐渐有了一定恶名,初步形成了以被告人王海龙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王蕾、王群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宋卫波、胡文桥、朱丙峰、王志明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刘成诺为参加者的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子组织。
2015年初,王群利用其组织威力,先后插手夏某某与陈某某、沈某之间的经济轇轕,带领多人多次到平邑县邑博园对业主夏某某履行讹诈,且逞强耍横殴打夏某某的朋友鲍某某。同年11月,王海龙、王群指使部下殴打、威吓为掩护群众利益找其理论的平邑县仲村落镇峡玕村落支部布告张某某,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在东公利村落越界采矿,肆意放炮,震坏百余户村落民房屋;在仲村落一带盗挖粘土,任意占用村落民地皮,打击排挤对手履行垄断;慑于该组织的淫威,当地干部群众无人敢反对,在平邑县温水镇东公利村落周边、仲村落镇岐山一带形成了重大影响和造孽掌握,严重毁坏了当地群众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危害了政府公信力,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非作歹,欺凌、残害百姓,形成了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
王海龙黑社会性子组织自2014年至2017年4月,履行寻衅滋事犯罪、故意侵害犯罪6起,多次开设赌场犯罪,造孽拘禁犯罪6起,造孽采矿犯罪4起,其他违法行为4起。自2011年春天起,王海龙、王群、王蕾、宋卫波、王志明等被告人在黑社会性子组织外履行抢劫犯罪1起,交通闹事犯罪1起,造孽拘禁犯罪1起,故意侵害犯罪1起,诱骗犯罪1起,窝藏犯罪1起。
【裁判结果】
被告人王海龙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子组织罪,故意侵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造孽拘禁罪,造孽采矿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被告人王群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造孽拘禁罪、造孽采矿罪、交通闹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宋卫波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故意侵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造孽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惩罚金公民币七十万元;被告人王蕾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造孽采矿罪、窝藏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朱丙峰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造孽拘禁罪、造孽采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惩罚金公民币一百一十五万元;被告人王志明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诱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惩罚金公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胡文桥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造孽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李常瑞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造孽采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六十八万元,同时撤销临沂市河东区公民法院(2012)临河刑初字第298号刑事讯断中对被告人李常瑞发布缓刑四年的实行部分;被告人陈新全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造孽采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惩罚金公民币七十万元;被告人刘成诺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造孽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二十万元。
平邑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王海龙等人不服,提出上诉。
被告人吴长伟等29人黑社会性子组织犯罪案
【基本情形】
被告人二十九名,分别是吴长伟、康新城、李亚辉、乔海涛、徐飞、吴萍、闫兆霞、杨晓亮、张雷、刘阳阳、王国亭、杨洋、栗田宇、王雷、韩玉龙、穆恩龙、张恒瑞、史亮银、于国军、吴杰、杨鑫、王凯鑫、刘磊、张玉文、马壮壮、耿强、王凯、陈仁波、苟金学。
2011年11月份,被告人吴长伟刑满开释后,先后纠集被告人乔海涛、王雷、韩玉龙及王宝林等社会闲散职员为余某在东营市零午思留慢摇酒吧(以下简称0546慢摇吧)看场子收费,其间多次纠集上述职员及被告人刘磊、张玉文、杨洋等人履行抢劫、寻衅滋事等暴力违法犯罪活动。2012年4月,被告人吴长伟因看场子用度问题与0546慢摇吧经营者余某发生抵牾,被告人吴长伟组织部分团伙成员持械打砸0546慢摇吧物品及余军的车辆并殴打店员,形成了以被告人吴长伟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子组织。该组织在被告人吴长伟的统一组织、领导下,陆续向赌钱等造孽行业以及物业管理、建筑工程等行业延伸,扩展势力范围。2012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吴长伟伙同被告人康新城在东营市东营区利用赌钱机开设多处赌场,组织多人参与赌钱,并安排被告人李亚辉、杨晓亮、王凯、张雷、穆恩龙、闫兆霞、张恒瑞及赵晓伟等人交叉在上述地点从事记账、上分等业务;2014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吴长伟、康新城在东营市东营区多地利用扑克、麻将等赌具开设赌场组织多人参与赌钱,并安排被告人李亚辉、杨晓亮、王凯、穆恩龙及赵晓伟等人交叉在上述地点从事记账、抽头、放贷等业务;2012年6月以来,被告人吴长伟安排杨洋、韩玉龙及刘联络等人先后在东营市东营区胜凯小区、东利名城小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垄断上料、降水等工程;2014年3月,被告人吴长伟成立金成炜业公司,先后承揽东营市东营区唐正丽日四季花园部分建筑工程、金湖银河部分绿化工程、万达广场部分降水工程,安排被告人乔海涛、张雷、王国亭、吴杰等人进行管理,盘剥了大量财富;2014年7月,被告人吴长伟成立飞跃物业公司,承揽东营市东营区西城利群停车场收费业务,并安排张雷、徐飞、刘阳阳、于国军等纠集多人以该公司名义分别在东营市东营区东城清风小区、府前小区、阳光100小区附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向个体商贩强行收取物业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吴长伟黑社会性子组织形成以来,多次组织上述涉案职员等有组织地以暴力、威胁手段插手民事、经济轇轕,大肆履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23起,欺凌残害群众,个中寻衅滋事犯罪11起、故意侵害犯罪1起、造孽拘禁犯罪1起、敲诈打单犯罪1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起、开设赌场犯罪1起、造孽持有枪支犯罪1起、强制交易犯罪2起,履行寻衅滋事违法行为4次,并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攫取造孽利益,在东营市东营区一定区域和行业内称霸一方,形成重大影响,严重毁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大。
【裁判结果】
被告人吴长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故意侵害罪,开设赌场罪,造孽拘禁罪,敲诈打单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造孽持有枪支罪,强制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康新城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假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惩罚金二十四万元;被告人李亚辉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打单罪、开设赌场罪、造孽拘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闹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惩罚金十七万元;被告人乔海涛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造孽拘禁罪、敲诈打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惩罚金十二万元;被告人徐飞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侵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惩罚金五万元;被告人吴萍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惩罚金四万元;被告人闫兆霞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惩罚金七万元;被告人杨晓亮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开设赌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惩罚金十二万元;被告人张雷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造孽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惩罚金八万元;被告人刘阳阳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惩罚金四万元;被告人王国亭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惩罚金三万元;被告人杨洋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制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惩罚金四万元;被告人栗田宇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打单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惩罚金四万元;被告人王雷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惩罚金五万元;被告人韩玉龙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强制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惩罚金七万元;被告人穆恩龙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侵害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惩罚金七万元;被告人张恒瑞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打单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惩罚金十万元;被告人史亮银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惩罚金二万元;被告人于国军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侵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惩罚金三万元;被告人吴杰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敲诈打单罪、造孽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惩罚金四万元;被告人杨鑫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惩罚金二万元;被告人王凯鑫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打单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惩罚金五万元;被告人刘磊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抢劫罪,并与前罪故意杀人罪、造孽拘禁罪所判有期徒刑十六年并罚,决定实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并惩罚金五万元;被告人张玉文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并与前罪盗窃罪所判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惩罚金五万元并罚,决定实行有期徒刑六年,并惩罚金七万元;被告人马壮壮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侵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惩罚金二万元;被告人耿强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惩罚金二万元;被告人王凯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惩罚金十万元;被告人陈仁波犯寻衅滋事罪,与前罪故意侵害罪所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并罚,决定实行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苟金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与前罪未实行完毕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三日并罚,决定实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东营市东营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吴长伟等人不服,提出上诉。
被告人赵红等14人黑社会性子组织犯罪案
【基本情形】
被告人14名,分别是赵红、于瀛寰、刘聪、李晨辉、王显波、李喜霞、严光辉、金保坤、许宏林、蒋亚东、张东明、刁玉民、王世凯、梁吉礼。
被告人赵红伙同其二弟赵海山、丈夫于瀛寰等人自2001年起在青岛市黄岛区武夷山市场网点房经营“洗头房”,进行组织卖淫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步发展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浩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为掩护扩展势力范围、树立造孽威信、获取经济利益,先后履行敲诈打单、寻衅滋事、组织卖淫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被告人赵红、于瀛寰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刘聪、李晨辉、李喜霞、王显波、严光辉为骨干成员和积极参加者,被告人金保坤、许宏林、蒋亚东为一样平常参加者的黑社会性子组织。以赵红、于瀛寰为首的黑社会性子组织自2007年开始,通过在青岛市黄岛区武夷山市场一期网点房等地经营“洗头房”,组织卖淫违法犯罪活动,自2009年年末至2010年上半年期间,被告人赵红共组织妇女卖淫数百次,通过抽头共计获利约公民币70 000余元。赵红、于瀛寰黑社会性子组织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有组织地进行寻衅滋事、敲诈打单等违法犯罪活动。对付不平服管理或者不交纳“保护费”的“洗头房”店主通过打砸店铺等形式打消异己,敲诈打单数额在公民币10万元以上。因嫖资轇轕、口角等,殴打蒲某某、吴某某致轻伤。
赵红黑社会性子组织自2007年底至2013年4月,履行组织卖淫犯罪1起,帮忙组织卖淫犯罪2起,故意侵害犯罪1起,寻衅滋事犯罪1起,敲诈打单犯罪2起。2002年起,黑社会性子组织外容留卖淫罪犯罪1起,强制交易犯罪1起,聚众打斗犯罪1起。
【裁判结果】
被告人赵红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子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敲诈打单罪,强制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于瀛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子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敲诈打单罪,聚众打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刘聪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帮忙组织卖淫罪、敲诈打单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惩罚金公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李晨辉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帮忙组织卖淫罪、敲诈打单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王显波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帮忙组织卖淫罪、敲诈打单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惩罚金公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李喜霞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帮忙组织卖淫罪、敲诈打单罪、容留卖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惩罚金公民币二十万三千元;被告人严光辉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帮忙组织卖淫罪容留卖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惩罚金公民币十八万四千元,不得假释;被告人金保坤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帮忙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十万元;被告人许宏林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敲诈打单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惩罚金公民币十一万元;被告人蒋亚东犯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敲诈打单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惩罚金公民币十一万元;被告人张东明犯聚众打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刁玉民犯聚众打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告人王世凯犯聚众打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梁吉礼犯聚众打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青岛市黄岛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赵红等人不服,提出上诉。
被告人王桐、赵明洋等24人聚众打斗、寻衅滋事等犯罪案
【基本情形】
被告人24名,分别是王桐、赵明洋、曹先平、宫志强、贾学良、孙建杰、王欣征、刘海明、张元涛、孙丰斌、王军建、董超、段文越、冀建新、张振海、张建坤、孙华伟、高永强、冀温成、程美涛、李强、吕鹏、陈世朋、张昌伟。
被告人王桐于2004年9月、2006年8月先后因犯抢劫罪、故意侵害罪被判处刑罚,刑满开释后又与被告人赵明洋、宫志强、曹先平、贾学良、董超、及赵志凯、刘广雷、时乐栋等社会闲散职员,交叉结伙连续从事违法犯罪行为。2011年11月份,被告人王桐、宫志强、赵明洋、曹先平、贾学良及刘广雷、时乐栋等人再次因犯故意侵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刑罚。2013年,上述职员陆续刑满开释。被告人王桐利用多次被打击处理对群众造成的惶恐生理,通过狱友、乡情等关系重新收买以上职员,在青州城镇范围内,大量从事寻衅滋事、聚众打斗、开设赌场、敲诈打单、造孽拘禁等犯罪行为。2014年,被告人孙建杰、王欣征及张五一等人陆续加入,组织成员基本固定,形成以被告人王桐、赵明洋为紧张分子,被告人曹先平、宫志强、贾学良、孙建杰、王欣征为正犯,被告人刘海明、张元涛、孙丰斌、王军建、董超、段文越、冀建新积极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王桐恶势力犯罪集团自2013年11月至2016年9月,履行聚众打斗犯罪4起,寻衅滋事犯罪14起,造孽拘禁犯罪1起,开设赌场犯罪2起,敲诈打单犯罪1起。犯罪集团外的个人履行的寻衅滋事犯罪3起,容留他人吸毒犯罪1起,强奸犯罪2起,强制卖淫犯罪1起,帮助毁灭证据犯罪1起。
【裁判结果】
被告人赵明洋犯聚众打斗罪、寻衅滋事罪、造孽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敲诈打单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强奸罪、强制卖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惩罚金公民币十二万五千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王桐犯聚众打斗罪、寻衅滋事罪、造孽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敲诈打单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惩罚金公民币十一万元;被告人宫志强犯聚众打斗罪、寻衅滋事罪、造孽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敲诈打单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惩罚金公民币八千元;被告人曹先平犯聚众打斗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敲诈打单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惩罚金公民币八千元;被告人贾学良犯聚众打斗罪、寻衅滋事罪、造孽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敲诈打单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惩罚金公民币八千元;被告人王欣征犯聚众打斗罪、寻衅滋事罪、敲诈打单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惩罚金公民币五千元;被告人陈世朋犯聚众打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张昌伟犯聚众打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张元涛犯聚众打斗罪、寻衅滋事罪、敲诈打单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惩罚金公民币三千元;被告人孙丰斌犯寻衅滋事罪、敲诈打单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三千元;被告人冀建新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董超犯聚众打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王军建犯聚众打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仲春;被告人段文越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冀温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张振海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人张建坤犯造孽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程美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李强犯聚众打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吕鹏犯聚众打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高永强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孙建杰犯聚众打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刘海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被告人孙华伟犯聚众打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该案经青州法院一审、潍坊中院二审,现讯断已生效。
被告人钟士峰等5人寻衅滋事、造孽占用农用地犯罪案
【基本情形】
被告人五名,分别是钟士峰、钟志、钟广辉、钟瑞睿、牛洪利。
2016年六七月份被告人钟士峰在开设“世峰疆场”开始经营疆场。自2016年8月开始,被告人钟士峰纠集钟志、钟瑞睿(钟士峰的胞妹)等人在经营的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办事处何岗村落东日东高速入口南2公里处“世峰疆场”门口生产路上,多次采纳威胁、逼迫、辱骂的办法向路子此地的拉沙车辆及附近过往车辆强行索要过路费,截止2017年8月份,被告人钟士峰等人共强行索要过路费73 320元。
2016年12月被告人钟士峰伙同被告人牛洪利等人开始动手在租赁基本农田上取土挖沙进行发卖。经鉴定造成的耕地原有垦植层受到严重毁坏,道路及排灌举动步伐破坏,损失农作物栽种条件,涉及面积基本农用田4962平方米、林地623平方米,毁坏行为属于挖损毁坏。
【裁判结果】
被告人钟士峰犯寻衅滋事罪、造孽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四万元;被告人钟志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惩罚金二万元;被告人钟广辉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钟瑞睿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牛洪利犯造孽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惩罚金五千元。
济宁市任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上诉期内被告人未上诉,讯断已经生效。
被告人胥英杰等7人寻衅滋事犯罪案
【基本情形】
被告人7名,分别是胥英杰、王兵、王发鉴、张涛、张少周、陈大勇、张建。
被告人胥英杰在争取OPPO手机代理权未果后,为了报复而纠集职员,形成了以胥英杰、王兵为纠集者,以被告人王发鉴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张涛、张少周、陈大勇、张建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团伙,多次针对办事处及其员工履行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扰乱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个中胥英杰指使王兵、王发鉴堵办事处门锁锁眼多次;打砸办事处员工的车辆4辆,造成经济丢失共计公民币16793元;多次威胁、威吓办事处员工不得连续在办事处事情,严重影响员工的事情、生活及办事处的经营;持木棍、橡胶棒殴打、威胁办事处员工2人3次,致使被害人杨效凯2次轻微伤。被告人张涛、张少周、陈大勇、张建2次参与持橡胶棒随意殴打他人,致使被害人杨效凯2次轻微伤。
【裁判结果】
被告人胥英杰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被告人王兵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王发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被告人张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被告人张少周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陈大勇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张建寻犯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商河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后, 被告人胥英杰等人不服,提出上诉。
被告人季先法等10人聚众打斗、寻衅滋事犯罪案
【基本情形】
被告人10名,分别是季先法、尚长坤、季振伟、胡宗华、胡德尚、张波、李先明、崔洋、张彬、季强。
被告人季先法经营沂南县蒙山道路清障做事中央,尹海涛(另案处理)经营沂南县宏顺停车场。2017年以来,两企业为争夺高速公路清障接济、事件车辆修理等业务,被告人季先法组织、纠集被告人张波、季强、季振伟、崔洋、张彬等余人,尹海涛(另案处理)组织被告人胡德尚、尚长坤、胡宗华、李先明等人,多次履行寻衅滋事、聚众打斗犯罪活动,形成两个恶势力犯罪团伙。两团伙在高速公路上相互驾车追逐、竞驶;冲撞打砸对方车辆、办公场所;聚众打斗,造成双方多名职员受伤、财产毁损、高速公路拥堵等严重后果。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被告人季先法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多次故意作虚假供述,妨害侦查活动。
【裁判结果】
被告人季先法犯聚众打斗罪、伪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被告人尚长坤犯聚众打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被告人季振伟犯聚众打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被告人胡宗华犯聚众打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被告人胡德尚犯聚众打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被告人张波犯聚众打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李先明犯聚众打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告人崔洋犯聚众打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张彬犯聚众打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季强犯聚众打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沂南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后, 被告人季先法等人不服,提出上诉。
被告人王广文等10人强制交易犯罪案
【基本情形】
被告人10名,分别是王广文、耿纪泉、赵中军、赵中峰、赵中栋、赵中五、刘玉全、付相荣、赵廷林、李元波。
2014年11月,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济南市历城区财政局、济南市历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章灵丘一村落、二村落、三村落村落民委员会签订了地皮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拟征收上述三个村落的地皮为培植用地。2016年1月14日,被告人王广文以王宝瑞名义申请注册成立山东振旺机器化施工有限公司,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系王宝瑞,王广文是公司的实际掌握者。被告人耿纪泉、赵中军与孔令成、王道元(以上2人在逃)、刘玉军、黄志强、张学忠(以上3人另案处理)系章灵丘一村落、二村落、三村落的村落民、村落支部布告、村落委会主任,希望借章灵丘地区开拓的机会承揽该地区的土石方等工程,经与王广文切磋,合资以振旺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上述八人为此还达成协议:公司盈利按八点五个股分配,孔令成占一点五个股,别的七人每人各占一股,八人定期开会研究干系业务。在详细承揽土石方工程过程中,八人共同商定采纳以下强揽办法:章灵丘村落地区的土石方工程都要由其八人承揽,如果承包给他人,就以补偿款未到位的名义,组织村落民阻挡施工,迫使发包方将工程发包给其八人。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孔令成、王道元、耿纪泉、赵中军、刘玉军、黄志强、张学忠每人投资3万元。自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在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章灵丘村落区域承揽土石方等工程过程中,上述职员多次组织履行以静坐、措辞威胁、围堵施工机器等暴力威胁手段,强行阻挡“中新国际城项目”“中建锦绣天地项目”“龙湖春江郦城项目”“蒋山东路市政道路项目施工”,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济南历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上诉期内被告人未上诉,讯断已经生效。
【裁判结果】
被告人王广文犯强制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惩罚金十二万元;被告人赵中军犯强制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惩罚金十万元;被告人耿纪泉犯强制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惩罚金十万元;被告人赵中峰犯强制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惩罚金二万五千元;被告人赵中栋犯强制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惩罚金二万五千元;被告人赵中五犯强制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惩罚金二万五千元;被告人刘玉全犯强制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惩罚金二万五千元;被告人付相荣犯强制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惩罚金二万五千元;被告人赵廷林犯强制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惩罚金一万五千元;被告人李元波犯强制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惩罚金一万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