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中消协发布了今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形剖析。剖析显示,2018年上半年,交通工具类投诉共25,014件,同比增长28.5%,投诉量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三位,占商品类投诉的15.8%,个中汽车及零部件投诉所占比重最大。
据理解,投诉紧张集中在质量问题、条约问题以及售后做事问题等方面。详细表现为:一是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质量存在问题。例如发动机、变速箱、仪表盘、减震器等紧张部件涌现故障,异响、异味、非常抖动或涌现漏油、渗油、破坏等征象。
二是条约违约及不平等格式条款问题。存在购车不签订书面条约,对车辆交付韶光、配置标准等约定不清,发卖职员口头承诺不兑现以及逼迫搭售保险、逼迫代理挂牌、加价发卖、遮盖真实信息押证卖车,强制交纳续保押金或续保担保金、收取按揭手续费等。
三是售车后不兑现承诺,如不履行售车时承诺的优惠或补贴。
四是车况宣扬与实际不符,在发卖时遮盖刮蹭、补漆、漆皮受损等汽车真实情形,乃至有事件车、问题车当新车二次发卖征象。
五是售后做事质量和做事态度差。汽车保养价格及维修价格收取标准不公示,存在维修部件供应不及时、过度保养、变相收费或多次维修仍无法查明缘故原由或打消故障等问题。
干系卖力人还先容了两起案例,如,2018年1月,消费者顾师长西席在青岛某汽车发卖做事公司维修电动汽车,当时讯问价格,商家表示估价不超过5,000元。4月13日,消费者提车时被奉告维修费13,500元,消费者哀求商家出具明细,明细显示12,300元。顾师长西席对此价格不认可,并且认为商家私自改换车辆大灯和其他零部件也未提前奉告。后消费者投诉到青岛市消费者权柄保护委员会,经青岛市消委会调度,双方达成和解。
又如,云南省楚雄自治州禄丰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李女士的投诉,称其于2018年2月24日以10.19万元的价格在禄丰县某汽车发卖公司购买了一辆长安牌小汽车,车辆利用至2月28日时,行驶里程460公里,涌现档位无法升档、倒车档时有时无的故障,汽车无法正常行驶。消费者向汽车发卖公司提出改换车辆、并补偿交通用度的哀求,但汽车发卖公司只赞许改换涌现问题的零配件、给予4次免费保养的方案,双方见地不合较大,无法达成和解,故李女士向禄丰县消协投诉。禄丰县消协组织双方进行调度,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宣扬《消费者权柄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改换、退货任务规定》等干系法律法规。经由三次调度,终极达成调度协议:由汽车发卖公司折衷汽车生产厂家为消费者免费改换汽车变速箱总成,并按行驶里程赠予消费者8次汽车免费保养作为补偿,消费者李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邢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