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投诉车主供应

车主对此说法并不接管,表示自己的故障车全程在该4S店保养,且在购车时还购买了3年的延保,在车辆利用过程中也并未发生过事件或翻车等情形,因此不能接管4S店方面给出的阐明。
并认为4S店存在推脱任务、欺骗消费者等行为。

车辆故障责任无法界定 车主应若何处理 汽车知识

对付上述案例,查询了干系规定,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改换、退货任务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涌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据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此外,根据《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利用商品时,其合法权柄受到危害的,可以向发卖者哀求赔偿。
发卖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任务或者属于向发卖者供应商品的其他发卖者的任务的,发卖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发卖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毛病造成人身、财产危害的,可以向发卖者哀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哀求赔偿。
属于生产者任务的,发卖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发卖者任务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发卖者追偿。

与此同时,根据《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供应商品或者做事有敲诈行为的,应该按照消费者的哀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丢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管做事的用度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敷500元的,为500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上述案例中,一汽丰田普拉多车主认为一汽丰田4S店维修职员存在推脱任务、欺骗消费者等行为。
车主可以网络车辆证据,包括照片、检测报告等,向一汽丰田投诉部门及有关车辆监管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投诉,得到干系部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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