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一男子晚饭后外出闲步,不料却被一辆大货车撞倒在地当场去世亡。闹事司机趁着夜色驾车逃逸,之后又徒步走回现场打探。得知被撞者身亡后,他吓得在车上待了一夜,然后才抱着侥幸的生理开车回家。新密警方经由两天的排察访问,终极将闹事逃逸的嫌疑人张某抓获。1月7日凌晨,张某被依法刑拘。
1月4日早上7时许,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件民警常晓宁、赵帅鹏等人接到110指令:在S232荥密路西高速路口北段发生一起交通闹事逃逸案件,一名男子被车撞身亡。接警后,民警们迅速赶赴现场。此时,米村落派出所、刑侦大队职员已在现场。经刑侦技能职员勘查现场鉴定,去世者去世亡韶光为3日晚上,打消他杀的可能,系交通事件被撞身亡。
现场只留给事件处理民警一具尸体和几片散落的大灯灯罩碎片,这给案件侦破带来极大难度。民警们当即调取案创造场附近一处民用视频资料进行研判,很快确定了案发韶光为3日晚上6时47旁边,又从道路电子监控调取案发韶光前后的过车监控,一辆号牌为豫A681玄色别克小型客车被民警们锁定,并调出该车车主信息,上面显示车主是新郑市的张某。
1月5日中午,民警打电话关照嫌疑人张某到新密交警大队接管调查,没想到张某接到电话后,当即承认自己开车撞了人,并于1月6日晚上6时,到新密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经讯问,1月3日晚上6时许,张某驾车途经S232荥密路时,因车速较快,车灯光芒又比较模糊,没有看到在路上闲步的受害人。撞人时,他听到对方一声惨叫,害怕担责,没有停车救人,而是驾车向南逃跑。将车开出间隔现场约2公里后,他把车停在路边一条小路上,徒步返回现场查看情形。当走到离事件现场几十米处,就听到从身边经由的几个路人在议论,说前面有人被车撞去世了。这让他更加害怕,急忙回到车上。在车里待了一夜,不见民警联系自己,便心存侥幸,于第二天下午把车开回新郑。
据理解,被撞的受害人是当地村落民,当晚吃过饭后出来闲步,不幸遭遇车祸。由于事件发生在晚上,路人创造后并没有及时报警,直到第二天早上环卫工来扫地时,创造了被撞倒在路边沟里的受害男子,才拨打了报警电话。
1月7日凌晨,张某因涉嫌交通闹事逃逸罪被新密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此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民警提醒广大司机,发生事件后千万不要逃逸,《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件,车辆驾驶人应该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职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该拨打120急救电话救助受伤职员,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民警说,按照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件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将对驾驶人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惩罚。发生交通事件构成犯罪且逃逸的,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去世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时,提醒夜晚出来闲步的人们,不要在较黑的路段闲步,闲步时只管即便走在人行道上。(线索供应 申建中 周伟伟)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徐富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