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机运行80余小时就发生故障
市民王女士家住庄河,今年4月末,在朋友的先容下,王女士在大连市内一家船用发动机商店购买了四台发动机。“经营海参买卖要用,牌子都是雅马哈的,个中两台单价15.8万元,另两台单价15.2万元,四台统共花费62万元。”王女士说。
然而,还不到两个月的韶光,个中一台代价15.8万元的发动机溘然发生故障不能运行。6月8日,故障发动机被送往商家处拆开检讨,系统显示发动机运行韶光为80余个小时,由于内部损毁严重,王女士被奉告维修用度须要9万余元。
维修费谁承担?双方未达成同等
王女士表示,这次购买的发动机的保修时限为半年或运行500小时以内,现在故障发动机购买不到两个月,运行韶光只有80余个小时,因此商家该当承担维修用度。但商家却奉告王女士,经检讨,发动机质量无问题,发生故障是由于燃油品质太差导致的,因此维修用度须要王女士自己承担。
对此,王女士并不认可。“如果是燃油的问题,四台发动机用的都是一样的燃油,为何只有一台发生故障了呢?”经由多次协商,王女士认为商家至少该当承担一部分维修用度,目前双方并未达成同等。
商家建议找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6月18日,联系到商家干系卖力人崔女士。崔女士见告,发动机确实有保修期,但免费维修的条件是,在保修期内客户正常利用的情形下发动机涌现质量问题。“这台发动机拆开一看,缸壁挂油严重,很明显是利用劣质燃油燃烧不充分导致的拉缸。”崔女士表示,发动机本身并不存在质量问题,发生故障是客户利用不当导致的,因此商家方面不能承担维修用度。
同时,崔女士表示,之前供应的9万余元的维修价格,是在考虑到为客户让利,扣除了运费、人工费等用度,险些以本钱价报的价,但客户不认可商家的检讨结果,也不愿意承担维修用度。“建议客户将故障发动机送去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故障缘故原由,走法律路子维权。”崔女士说。
半岛晨报、39度视频毕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