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经营者遮盖原形“事件车”变二手车
【案情】2019年8月27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李师长西席投诉,称自己于2018年8月尾在高新区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先租后买的形式购买了一台二手车。2019年8月,创造车辆有刹车失落灵的征象,到4S店维修时,创造该车在他购买之前有过三次事件维修记录,除喷漆、钣金、变速箱修复外,车辆右前下摆臂、车窗玻璃等零件均有改换记录。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向他出售该车辆时遮盖了上述事件记录,未兑现“公司出售车辆均为非事件车”的承诺,属于消费敲诈行为,哀求与被投诉人终止购车条约并退款。因投诉人多次与被投诉人协商无果,于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该投诉后,立即派事情职员前往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理解,经查明:被投诉人在发卖该车辆前仅对车辆外不雅观可见部分及发动机等大件进行了大略检测,未奉告投诉人该车在4S店有过三次维修记录,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所售商品的性能、状况先容不详细,应负有不可推脱的任务,应支持投诉人提出的诉求。在该局的调度下,经双方协商同等:被投诉人赞许终止购车条约,并向投诉人退回已支付年租金中的20000元,投诉人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根据《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利用的商品或者接管的做事的真实情形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做事的不同情形,哀求经营者供应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场、性能、规格、等级、紧张身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考验合格证明、利用方法解释书、售后做事,或者做事的内容、规格、用度等有关情形。”的规定。被投诉人未奉告投诉人该车在4S店有过三次维修记录,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所售商品的性能、状况先容不详细,消费者有权提出终止条约。
案例二、勾引消费者充值不按约定供应做事
【案情】2019年11月26日,赫山区消费者杨女士投诉称某美容美发店利用“充值会员卡免费照艺术照”活动,勾引她充值美发会员卡5890元。杨女士照完相片后创造,新充值的5890元仅能用于美容做事,如若办理退卡退款则须要支付个人摄影的用度。杨女士以为上当受骗,遂向赫山区消委投诉,哀求掩护自己的合法权柄。
【处理过程及结果】赫山区消委接到投诉后经调查创造,该美容美发店的店员在杨女士讯问新充值的会员卡能否用于美发时,予以肯定回答,而后又奉告杨女士会员卡只能用于美容,勾引消费者充值会员卡的情形属实。事情职员向美容美发店经营者详细解读了《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的干系规定,通过积极勾引双方换位思考,成功调度了此消费轇轕。经营者无条件将新充值的5890元转到杨女士用于美发的会员卡中,所摄影片的用度全部由经营者承担。
【案例评析】依据《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该遵照志愿、平等、公正、老实信用的原则。”和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办法供应商品或者做事的,应该按照约定供应。未按照约定供应的,应该按照消费者的哀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支款;并应该承担预支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用度”。
案例三、因疫情取消婚礼婚庆公司谢绝退款
【案情】南县消费者王师长西席于2019年12月在某婚庆公司交了15799元的预支款,定于2020年1月30日举行婚礼。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溘然来袭,政府号召取消所有庆典活动,故婚礼被迫取消。王师长西席希望婚庆公司退还预支费15799元,但婚庆公司以各种情由不同意退款。双方协商未果,消费者投诉到南县消委会。
【处理过程及结果】事情职员接诉后,立即联系了该婚庆公司,详细讲述了疫情防控期间的方法与哀求,奉告取消婚礼并非消费者的缘故原由,属于不可抗力。经调度,双方当事人认识到疫情导致的不可抗力成分,达成和解协议:婚庆公司前期已产生的4000元用度归投诉人承担;剩下的11977元由婚庆公司退还投诉人。双方握手言和。
【案例评析】《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战胜的客不雅观情形。新冠肺炎是事前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战胜的突发传染病,该当认定为不可抗力。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条约法》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条约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条约。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条约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任务。条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备履行终极造成实际丢失的,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应本着平等诚信的原则协商合理分担终极实际丢失。
案例四、办卡消费受侵害美容店不兑现承诺
【案情】消费者李女士于2019年9月初在南县南洲镇某美容店办了一张美容卡,共花费36000元,办卡时,美容店奉告李女士:你可以随时到店里美容,并承诺在规定的韶光内创造任何不满意的地方,都可以随时退卡。当李女士在该美容店美容几个月后,脸上涌现了肿块及斑点,便找到当时办卡的发卖职员协商退卡,并哀求美容院进行适当赔偿,但该美容院不兑现承诺不予退卡、也不赔偿。李女士于是向南县市场监管局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南县市场监管局事情职员立即上门对该美容店进行了调查,认为该美容店在给消费者李女士利用美容产品时,导致她脸上涌现肿块及斑点,给李女士造成了人身危害,应该退还预交的卡费并适当赔偿。经该局事情职员多次调度,美容店赞许退还李女士预交的36000元办卡费,并卖力赔偿其医疗费500元。
【案例评析】根据《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供应商品或者做事,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大家身侵害的,应该赔偿医疗费、照顾护士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用度,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办法供应商品或者做事的,应该按照约定供应。未按照约定供应的,应该按照消费者的哀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支款。本案中,李女士在美容过程中脸部受到了侵害,她的诉求应该支持。
案例五、金手镯“短斤少两”焊锡当作金子卖
【案情】投诉人柳某于2019年2月在南县A金店购买了一个48.28克重金手镯,价格14000元。2019年4月5日投诉人拿这个旧金手镯到B金店以旧换新,B金店毁坏性的对旧金手镯进行查验。考验时,创造旧金手镯的焊锡过多,认为金子的重量就减少了,要换看中的金手镯就要加钱。于是投诉人找到A金店,认为A金店以焊锡当作金子发卖给他,哀求金店赔偿未果,遂投诉到南县消费者委员会,哀求A金店退还货款14000元。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核实:金手镯的内部都是用焊锡焊接,存在质量问题且黄金数量不敷,经多次调度,双方达成协议:由A金店按照投诉人的哀求重新加工一个金手镯48.28克,重量在原来金手镯根本上正负不超过3克,超重量按现行进价收取298元/克。
【案例评析】根据《湖南省消费者权柄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供应商品或者做事应该担保质量。消费者因商品或者做事涌现故障或者质量问题哀求修理、改换、重作、退货、退还货款或者做事用度、赔偿丢失,或者因数量不敷哀求补足数量的,经营者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及时履行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谢绝。
案例六、洗衣机三包期内修不好改换电机强收费
【案情】投诉人刘某某于2016年5月5日以2999元在安化县某电器商店购买某品牌双动力洗衣机一台,2018年11月创造该洗衣机在脱水状态时响声极大,经向公司投诉后,有售后职员上门维修,改换了电机,但响声还是大,第二次又改换了吊杆,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办理。维修职员第三次上门说又要换电机并要支付四、五百元的维修用度,投诉人没赞许。遂于2019年3月15日向安化县消委投诉,哀求换货或退货。
【处理过程及结果】消委事情职员向被投诉人阐明了《部分商品修理改换退货任务规定》的内容,哀求商家严格履行三包规定。经消委事情职员调度,双方达成协议:由被投诉方为投诉人调换同品牌不同型号洗衣机一台,由投诉人支付1000元差价。
【案例评析】洗衣机电机属于《履行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中的紧张部件,其紧张部件的三包有效期为三年,被投诉方答允包管修任务,不得收取修理用度,且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利用。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改换退货任务规定》第十一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利用的产品,凭修理者供应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发卖者卖力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经消费者赞许调换其他型号、规格的产品或退货。
案例七、板材质量问题装修完后起泡
【案情】2019年6月18日下午陈女士电话投诉,反响在沅江市湖景外滩某板材店购买了7000元板材和其他材料,现装修已全部落成,落成后板材涌现起凸和起泡的征象,哀求商家赔偿丢失,希望沅江市消委组织折衷。
【处理过程及结果】受理陈女士投诉后,沅江市消委现场核实了情形,该板材确实存在瑕疵,因消费者在不借助专业人士专业设备的情形下没有能力甄别商品的质量,商家与消费者的调度一度陷入僵局,经事情职员多次上门做事情并耐心阐明,并组织双方进行了调度,达成共识,并签订了消费者权柄争议调度书,由投诉人自行请人修复,由商家合计补偿6800元材料及工费,双方不再深究,该案得到圆满办理。
【案例评析】本案是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的轇轕,《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利用商品时,其合法权柄受到危害的,可以向发卖者哀求赔偿。发卖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任务或者属于向发卖者供应商品的其他发卖者的任务的,发卖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发卖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毛病造成人身、财产危害的,可以向发卖者哀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哀求赔偿。属于发卖者任务的,发卖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案例八、热水器安装不当,造成人身危害应赔偿
【案情】2019年12月23日,冯师长西席向沅江市消委投诉,反响在某电器阛阓买一台某品牌热水器,在利用过程中因售后安装不到位引起投诉人之妻煤气中毒住院,消费者哀求电器阛阓承担相应的赔偿。
【处理过程及结果】沅江市消委受理投诉后,经调查,消费者冯师长西席于12月18日在沅江市某电器阛阓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热水器,因电器阛阓安装职员管道安装不到位,造成煤气泄露,使投诉人之妻黄女士煤气中毒住院。根据投诉人供应的病历、住院发票等情形,经事情职员组织调度,双方达成协议,由沅江市某电器阛阓赔偿投诉人之妻住院费以及误工费8500元。
【案例评析】根据《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利用商品和接管做事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危害的权利。”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供应商品或者做事,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大家身侵害的,应该赔偿医疗费、照顾护士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用度,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案例九、因故退学退款难
【案情】2019年4月5日,娄底市谢女士向资阳区消委投诉称其小孩王某于2018年9月5日至11月9日就读于资阳区某民办中学初中部,缴纳学费19000元,生活费4500元。开学两个月后,因故退学,谢女士申请学校退费哀求,但学校只赞许退换剩余炊事费且未退款,对学费学校却以各种情由推诿不予退还,乞助资阳区消委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资阳区消委接到投诉后,到该校进行了调查核实,该校供应了初中部收费情形:1.初中部生活费:4500元/期,无杂费;2.初中部学费:以奖学金不同比例减免学费,标准收费为19000元/期,无杂费。投诉人所反响的情形基本属实。经事情职员摆事实,讲道理,向校方解读有关文件规定,双方达成一存问见。由校方退还投诉人生活费2500元;学费9500元。
【案例评析】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诲收费管理有关事变的关照》(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第三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退费政策,1.中小学校。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转学或请假的,除已闭幕商品买卖和劳务做事关系的代收费项目外,其他收费由学校实施按月退费(学年按10个打算)。中途转入的学生,按实际在学校月数和应分摊的收费标准收费。不敷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费。
案例十、衣服莫名不见洗衣店不作处理
【案情】2019年8月3日下午,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钟女士投诉,称数月前将一件代价2000多元的羽绒服送去梓山路某洗衣店进行干洗,结果衣服被商家丢失,且商家至今都没有处理此事情。消费者钟女士认为干洗店侵害了自己的权柄,遂进行投诉哀求处理。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查:投诉人钟女士在步步高阛阓购买的羽绒服花费2000多元,在送至干洗店后丢失,干洗店对钟女士的羽绒服丢失应负全部任务。经调度,干洗店赔偿钟女士现金1500元,双方无异议。
【案例评析】根据《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供应商品或者做事,造成消费者财产危害的,应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改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做事用度或者赔偿丢失等民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