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办法》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发布《关于发卖食品用农产品不得利用“生鲜灯”的提醒奉告书》后广泛开展宣扬勾引。10月31日下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伊美分局在伊美区泓江农贸市场、桃茂源生鲜超市、伊美区福来顺牛羊肉店率先开展改换“生鲜灯”事情,现场改换符合哀求的照明灯具,并约请伊春市融媒体中央进行跟进宣扬宣布,发挥率先引领浸染。
下一步,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市铺开改换“生鲜灯”事情,督匆匆所有发卖畜禽肉类、果蔬类、海鲜类的经营者稳步改换“生鲜灯”,杜绝“美颜神器”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发生,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柄。
(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