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是一名货车司机,今年10月8号,她开车送货时被后方一辆车追尾。
当天下午她就把车送到了西海岸新区润达汽车修理厂,通过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定损后,须要改换31个车辆配件,合计赔偿金额17064元。

王女士说,由于自己焦急用车,当得知自己的车辆维修完毕后,10月21号她立马赶到了修理厂确认维修情形。
可当她看到车时傻了眼。

青岛女子花1万3修车修完后零件却没有更换汽修厂名称有进出 汽车知识

王女士说,虽然后来问题办理了,可这也让自己留了个心眼。
等11月3号提完车后,王女士果真又创造了新的问题。

王女士说,创造问题后她曾多次找到修理厂,但对方矢口否认。

究竟修理厂有没有改换新的零件?对方又会有若何的说法?与王女士一起来到了西海岸新区润达汽车修理厂。

李经理表示,现在除了已经奉告王女士的备胎架没有改换,其他部件基本都已经改换了。
而王女士第一次看车时备胎和后尾灯确实还没有换。
是由于车辆当时没有维修完毕。
现在双方各自为政。
王女士也叫来了其他修理厂的朋友进行鉴定。

李经理表示,至于车辆实际改换维修的配件,与保险明细单上的部分配件,存在不一致的情形,可能是由于损毁的车辆配件名称与保险公司电脑里的配件名称有出入,以是才会被误认为没有改换配件。

紧接着,联系了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中国公民财产保险株式会社。

事情职员表示,确实有车辆维修配件与明细上的车辆配件名称存在出入的情形,但是价格不存在差异。
至于王女士的车辆维修是否存在没有改换新配件的问题,事情职员表示他们也无法鉴定。
随后,事情职员也供应了车辆维修前的照片,有几件配件在维修前已经断裂,现在车上的配件并没有断裂的痕迹。
不过行动员也无法判断是否改换了新的配件。
那现在问题又该如何办理?

那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又会不会理解情形?能否鉴定配件改换的问题?随后,联系了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

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 事情职员见告:“我们也没法鉴定,来日诰日领导和我一起约着王女士去汽修厂协商,当面再折衷折衷,再折衷不成,由于汽车质量调度轇轕管理办法第28条,双方达不成一存问见,建议走仲裁或者去公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