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福州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卢女士乞助,称于2019年6月13日购车后(在未上牌前)加装了大灯的灯带。
10月4日,消费者驾车行驶至高速收费站时,车辆报警提示发动机过热。
消费者就近选择该品牌4S店维修。
维修职员奉告是由于车辆散热器接头烧熔导致风扇故障产生发动机过热。
虽然车辆还在“三包”期内,但卖力维修的4s店依据生产厂家回答见地,认为该车辆已自行改装,4S店不承担规定的“三包”任务,维修用度应由消费者承担。

福州消委会受理投诉后,积极开展调查调度,由于任何汽车电路改装都必须增加供电回路,肯定会影响原车电路,可能会导致车辆电路烧毁。
本着保护消费者权柄,构建和谐消费环境,福州消委会事情职员多次耐心与4S店沟通折衷,从提升品牌美誉度、提高用户体验角度积极为消费者进行争取,经折衷,4S店与消费者分担维修用度,双方达成和解。

擅自改装汽车灯饰三包权益或受损 汽车知识

福州消委会指出,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改换、退货任务规定》(简称汽车“三包”)第三十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存不才列环境之一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任务:(三)利用解释书中昭示不得改装、调度、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度、拆卸而造成破坏的。
因此,消费者应慎重对待汽车自行改装,特殊是电路改装。

福州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在利用车辆时一定要仔细阅读解释书,理解解释书中昭示不得改装、调度、拆卸的干系内容。
由于任何汽车电路改装都必须增加供电回路,肯定会影响原车电路,因此消费者在对车辆进行加装或改装前,应向4S店沟通理解可能引起的干系任务变革,严格遵守《道路安全法》等干系法律法规,在具备干系资质的厂家进行改装调度,避免涌现安全隐患,及可能导致的汽车“三包”权柄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