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8日,济南市消费者裴女士在济南某4S店购买某品牌家用汽车,花费35.5万元。当天新车涌现了中控屏闪屏、黑屏等征象。随后返店对汽车进行了检测。当天和29日又涌现中控屏整体变红和闪退、黑屏征象。8月30日,4S店对车辆进行检测,确认中控某部件涌现质量问题需维改动换。
消费者裴女士认为,上述问题解释该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哀求4S店退车或换车,并给予相应补偿。在与4S店协商未果的情形下,裴女士投诉到山东省消费者协会。
沟通调度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受理后,与裴女士和该4S店多次沟通。4S店承认车辆中控涌现问题,需维改动换,但裴女士不同意维修。省消费者协会事情职员建议,请4S店上报总部,如实反响情形,并代裴女士提出退换车哀求。后该总部答复,汽车“三包”规定明确五种情形可退换车,该环境不属于退换车范围;中控电子元件涌现问题,对车辆正常行驶影响不大,且中控故障已找到。赞许改换新的中控模块并委托当地4S店卖力相应赔偿。
调度结果
9月17日,在多次与双方沟通互换的根本上,省消费者协会事情职员组织双方进行调度。终极双方达成协议:一是在家用汽车“三包”规定根本上,延保适当韶光。二是由4S店购买一年车辆换新险。三是4S店赠予部分车辆根本保养材料。
消费者、4S店对该轇轕办理方案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