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基本案情
2020年10月6日17时55分许,杨扬(男,29岁,身份证号:41073574,辉县市上八里镇人)驾驶晋A8KX62号轻型自卸货车(登记所有人:宋井辉)沿G234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1092KM+100M(高庄乡宋庄村落南)处时,因连续刹车导致刹车失落效,先与同方向豫G726AY的小型轿车发生剐蹭,后又与前方黑A917F2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追尾,造成黑A917F2号小型普通客车失落控侧翻,将在道路西侧路边买卖水果的8人撞伤,后晋A8KX62号轻型自卸货车连续向南行驶三百多米,又与前方豫AK64D9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追尾后侧翻,造成4车破坏,6人经抢救无效去世亡,2人受伤的较大交通事件。
二、事件缘故原由及任务认定
直接缘故原由:驾驶员杨扬驾驶严重超载的晋A8KX62轻型自卸货车,因操作不当,连续刹车导致刹车失落效是事件发生的直接缘故原由。间接缘故原由:1.林州市福鑫石英砂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任务履行不到位。晋A8KX62闹事车辆核定载质量为1495KG,通过调取林州市福鑫石英砂有限公司过磅记录显示装载18220KG,该公司对运输车辆源头管控任务严重缺失落。2.闹事车辆存在违法改装。2019年12月份,宋井辉从山西将该车买回后,为了多装货色,到辉县市高庄乡高庄村落高庄钣金维修店对晋A8KX62车厢进行改装,加装了高边0.75米。3.闹事车辆厂家存在违规生产、发卖问题。经调查创造,闹事车辆为湖北省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生产,该车整备质量为2600KG,但该车在出厂时的实际整备质量为3950KG,明显存在“大吨小标”情形。
辉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该起事件作出任务认定:货车驾驶人杨扬负事件全部任务。
三、任务深究情形
(一)杨扬涉嫌交通闹事罪,已被实行逮捕。
(二)安阳林州市市福鑫石英砂有限公法律人张建军、经理李毅增、车主宋井辉、司磅员陈益民、司帐张富强6人涉嫌重大任务事件罪被批准逮捕。
(三)山西省忻州市乾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掌握人刘伟、闹事货车在登记、过户、审验、改装过程中涉嫌犯罪的周建新、范振江、白利利、赵文、刘世杰等6人涉嫌重大任务事件罪被取保候审。
来源: 洛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