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本是车主的“护身符”,近年来却被一些不法分子视为“发财险”,成为了保险类诱骗犯罪的“重灾区”。
针对上述情形,11月28日上午,顺义法院召开“机动车保险诱骗犯罪案件审理情形”新闻通报会,向社会通报了该院近五年来干系案件的审理情形、案件特点及三起范例案例。
通报会由顺义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兴国主持。

2019年1月至2023年10月,顺义法院审理机动车保险诱骗案26件52人,个中汽车修理职员与到店维修车辆的客户共谋骗保的案件有23件,占比高达88%。
在52名被告人中,27人是汽车修理职员,17人是到店维修车辆的客户,2人是骗保险公司从事保险理赔的事情职员。
从诱骗手段来看,假造或故意制造保险事件占比约88%,发生事件后找人顶包占比约12%。

汽车维修人员与车主合谋骗保占比车险诱骗超8成法院提出3点建议 汽车知识

“他们每每在夜间或清晨,选择偏僻、无监控的地方故意制造交通事件,在汽车修理职员的帮忙下制造的事件类型与上报的车损部位、要改换的部件相吻合,维修后的车辆表面无缺、不易被察觉,这使得保险公司的车险查勘员难以鉴别事件的真实性。
”据顺义法院刑庭庭长宋素娟先容,当下车险诱骗模式升级,部分客户为获取理赔款或免费修车,与汽车修理职员、保险理赔职员同谋,在制造事件、报警脱险、申请理赔、提交理赔材料等步骤相互帮忙假造证据,使车险诱骗犯罪行为更具暗藏性。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风险识别及戒备能力不敷,各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壁垒也为不法分子跨企行骗供应了可乘之机。
该院审结的26件案件中,有17件案件的被告人均是利用此种“信息孤岛”效应先后骗取了不同保险公司的理赔款。

对此,顺义法院建议保险行业建立反敲诈信息共享机制,并建立保险敲诈职员信息库,对车辆信息、事件认定、保险理赔信息等数据实时共享;保险公司应通过完善内控机制,优化保险理赔流程,加大理赔审查力度等办法提高诱骗风险掌握能力,同时保险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应加强对车险消费者的法治宣扬教诲,勾引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树立诚信投保、理赔、依法维权的法治不雅观念。

在“汽修厂老板与车主共谋”案中,汽修厂老板田某与到店维修车辆的客户同谋,并找来“道具车”,在顺义区故意制造客户的待维修车辆与“道具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件6起,骗取车保10万元,法院以保险诱骗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三万元,对共同犯罪的客户亦以保险诱骗罪判处相应刑罚。
“保险的目的是通过积少成多的办法规避生活中可能涌现的风险,以敲诈、假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属于保险诱骗,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
”顺义法院刑庭法官助理李杭提示广大车主,要珍惜自己的保险信用,切莫因梦想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

扫码查看范例案例

供稿:顺义法院

拍照:卢晓伟

编辑:安杨 肖飞

审核: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