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我做主》栏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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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新车仪表盘连坏三次贵阳车主要求退换车辆是否可实现 汽车知识

上周,市民陈女士拨打阳光952《汽车我做主》栏目组热线电话乞助,说自己去年12月在孟关广瑞通4s店购买了一台传祺GS4,半年内三次仪表盘发生故障,刹车也发生故障。
一辆新车频频涌现问题,这让陈女士心里很是烦懑,现在想要退车或换车。

理解陈女士的情形和诉求后,立即前往位于孟关的广瑞通4S店,前台经理何琰见告,4S店此前已经为陈女士修理仪表盘的问题付出了诸多人力物力,不仅陪同陈女士前往当地工商、消协,还为她供应了一辆代步车。

(采访何琰)

据理解,目前经销商已经联结获取厂家技能支持,确定了陈女士车辆故障缘故原由所在。

(何琰向展示此前与陈女士签订好的协议书)

看到在协议书上,4S店做出的承诺是:

一、确定故障担保能够修睦;

二、供应1500元没有任何限定的保养利用券;

三、提车时担保车辆加满油;

四、在维修期间为陈女士供应一辆代步车。

但是,这些承诺还是无法知足陈女士退车或换车的诉求。

贵州巨头状师事务所状师王鑫建议:

陈女士的仪表盘在新车购置半年韶光内涌现了3次同样的故障的情形,按照我国干系家用汽车三包、包修政策的规定,是达不到退车、换车的标准的。
由于在三包期限内,只有当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等汽车紧张零部件由于质量问题,累计改换两次后还不能正常利用的,厂家才会承担改换或者退货的任务。
而陈女士的仪表盘并不属于上述的紧张零件,不享有涌现两次以上质量问题即可改换、退货的三经办事。
当然,根据我国干系政策的规定,像陈女士的这种情形,只要终极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汽车的质量问题修理韶光累计超过35日或者因仪表盘涌现同样的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就可以向4S店哀求改换一辆新车了。
目前而言,陈女士的爱车并没有达到改换新车的标准。

同时,根据我国家用汽车三包、包修政策的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汽车的质量问题每次修理韶光(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韶光)超过5日的,应该为消费者供应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用度补偿。
以是4S店为陈女士积极免费修理,给予适当经济补贴并且供应一部代步车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在此,《汽车我做主》要提醒陈女士一定要保留相应的汽车修理凭据,并且复制保留干系的修理记录。
这样,如果陈女士的爱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再次发生故障,并且因汽车的质量问题修理韶光累计超过35日或者因仪表盘涌现同样的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就能向4S店主张改换一辆新的合格的同品牌同型号汽车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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