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 告

最高50万元中山公安局鼓励群众大年夜胆揭露揭穿梁新强涉黑犯罪组织  第1张

〔2020年〕第 6 号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掩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2019年10月以来,中山公安机关经严密侦查,打掉以梁新强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
经侦查深挖创造,犯罪嫌疑人梁新强先后纠集林爱梅、梁鉴堂、梁景华等二十多人,长期盘踞在中山市阜沙镇一带以开设赌场为业谋取经济利益,通过履行故意侵害、寻衅滋事、敲诈打单、放印子钱、聚众打斗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凌百姓,扰乱当地社会生活、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新强、林爱梅、梁鉴堂、黄辉龙、梁景华、周志华、陈嘉宝等7人已被依法刑拘、逮捕。

为彻底查清梁新强涉黑恶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现发动广大公民群众大胆检举揭破梁新强、林爱梅等人涉黑恶犯罪团伙和充当该组织“保护伞”国家事情职员的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

已刑拘、逮捕犯罪嫌疑人照片

梁新强(外号“勾心公”)

梁鉴堂(外号“伯父堂”)

林爱梅 (外号“四眼妹”)

梁景华 (外号“崩牙”)

周志华(外号“马骝”)

黄辉龙(外号“飞龙”)

陈嘉宝

现就有关事变通知布告如下:

01

凡是梁新强涉黑恶犯罪团伙的成员必须立即停滞统统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惩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惩罚;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惩罚;对付拒不投案自首或者连续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办处。
凡是为梁新强涉黑恶犯罪团伙履行窝藏、包庇犯罪行为的职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假造证据以及掩饰笼罩、遮盖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行为的职员,公安机关将依法深究干系职员刑事任务。

02

凡是为梁新强涉黑恶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的国家事情职员,必须认清形势,立即到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讲明问题。
对付拒不投案自首的充当“保护伞”国家机关事情职员,公安机关将武断依规依法查处,不管涉及谁,都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03

凡有受害的公民群众,请积极到公安机关报案,供应梁新强等人涉黑恶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更彻底地重办该涉黑恶犯罪团伙,公安机关将严格保护受害人、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柄。

04

欢迎知悉干系情形的公民群众,通过口头、电话、邮寄、亲临等办法向公安机关检举揭破梁新强涉黑恶犯罪团伙以及充当该组织“保护伞”国家事情职员的违法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供应主要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将按照《中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褒奖办法》予以褒奖,最高可褒奖公民币50万元 。
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惩办。

举报办法:

电话:

13590895634(车警官)

13590895545(肖警官)

来信来访地址:

中山市东区兴桂路20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28400

中山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中山市公安局新媒体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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