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4日,林某关照我到公司来看新车,到公司后我再次向林银虎落实该车是否是2014年新款车型,林银虎讲是2014年出厂的新车担保没有问题。
我不雅观察此车无外不雅观毛病,就听信林银虎所讲的情形(2014年新款新车,质量担保)交了1万元现金,我提出要同林银虎一起开此车去办理挂牌手续,林讲,他们是4S店有一条龙做事,客户不必亲自去,由他们代为办理挂牌手续。

2015年元月2日,林某关照我,各种手续办齐,可来公司办理交卸事宜。
我请一位老司机共同提车,我们打开车前盖,左上角赫然标注是2013年10月出厂的车,且车辆双侧前后门不在同一水平线上,相差近一公分,车门都关不严,双侧前后车门脱漆七处,明显呈事后用油漆遮盖,车辆后侧右下方有两道划痕,我当场断然谢绝吸收这辆2013年的旧车次车,严明的要林某讲明真情,林支吾不语,目光躲闪。

缺德经销商挂羊头卖狗肉青岛欣景华汽车发卖公司  第1张

事情很明显,在我两次交钱时,该公司为我展销的和后来从外公司调处来的都是2014年新车。
关键问题就出在该公司独自去挂牌,开去挂牌的车却是该公司积压存放的2013年的旧车次车。
该公司的目的便是不择手段,用旧车挂牌后形成的所谓事实,要将2013年产的旧车、次车强行推销于我。
这是一起有预谋有目的商业敲诈行为。
挂羊头卖狗肉,狸猫换太子的卑鄙伎俩在青岛欣景华汽车发卖公司利用的淋漓尽致。
该公司无良无德,要逼迫消费于我,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对公司这种严重的商业敲诈,坑骗客户,逼迫消费,无良无诚信的经销行为表示极大愤慨。

鉴于青岛欣景华汽车发卖公司这种恶劣行为,我向工商管理机关提出控诉,要求政府机关调查处理此案件,惩办不法汽车经销商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汽车发卖市场,掩护市场流利秩序,掩护社会稳定,掩护消费者权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