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内容,2024年2月3日,纳雍县鸿图汽车运输有限任务公司的驾驶员付松驾驶贵F5289B号车从纳雍县锅圈岩乡搭载6名搭客到纳雍县新县医院,并收取6名搭客每人35元车费。
随后又驾驶该车从纳雍县新客运站附近搭载3名搭客到纳雍县锅圈岩乡。

纳雍县鸿图汽车运输有限任务公司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28条/款/项,道路乘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9条1款1项,构成了行政违规行为。
因此,纳雍县交通运输局决定对纳雍县鸿图汽车运输有限任务公司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1000元。

纳雍县鹏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1000元 汽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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