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居时
有的停车位“捆绑发卖”
有的“只租不售”
有的“只售不租”
有的“买了车位也要交租金”
......
如今
停车难已然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
那么小区车位分为几种类型?
权柄归属如何划分?
《中国消费者报》对此进行了采访
小区停车抵牾凸显
胡师长西席说,他们小区门口有“禁止停车后果自大”的标识,但仍有不自觉的车主常常以车“堵门”,这让业主们苦恼不已:“小区内的车辆越来越多,尤其是近两年来每天都会上演现实版的‘抢车位’‘占车位’,而且稍有不慎就会产生剐蹭,由于停车问题引发的业主与业主、业主与物业之间的轇轕时有发生。”
停车难成为汽车保有量大的城市共同面临的问题。以深圳为例,目前其汽车保有量超过350万辆,全市各种停车泊位约240多万个,停车泊位缺口超过100万个,也便是说,近1/3的汽车无位可停。
据《深圳特区报》宣布,“十四五”期间,深圳将再增加100万个以上停车泊位,全市停车泊位将超过350万个,基本靠近汽车保有量。同时,深圳市干系部门正在牵头修订《深圳市城市方案标准与准则》,结合城市开拓密度合理确定停车举动步伐配建标准,初步估计到2035年,深圳将增加约200万个居住停车泊位,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三类车位权属各不相同
理解到,买车位、租车位是业主的两种不同选择。不过,并非所有的车位都可以买卖。长期以来,车位的权属繁芜,在现实中也衍生出不同的类型。
北京金诉状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对《中国消费者报》先容说,目前小区车位大致可分为产权车位、人防车位以及小区公共空间车位三类。
其一,符合方案的,在发卖容许范围内的车位。这类车位最规范,手续完备的可以直接办理产权证,其最范例的标志便是可以和屋子一并购买,办理网签备案,发卖的车位款也要纳入小区资金监管账户。
其二,方案上没有,通过占用车道、绿化或其他公共部分改建的车位。这种情形很普遍,是开拓商利用小区公共部分改造而来,一样平常没有产权证,但是从干系法律规定来看,其产权应该归属业主共有。
其三,人防车位的情形比较分外,大多数情形下不能出售,其产权归属国家,而日常管理上属于“谁投资谁获益”。在利用上,人防车位与其他车位并无太大的差别,以是很随意马虎让人稠浊。不过,各地政策不同,也有个别城市的部分人防车位可以买卖。
“《民法典》对付车位的权属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在建筑区划内,方案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办法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园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王玉臣对表示。
共有车位收益权归业主
“为什么我买了车位每个月还要交费?”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车位只租不售,有的只售不租,有的跟屋子捆绑或赠予,小区车位的收益分配也常常让人一头雾水。
王玉臣对《中国消费者报》剖析表示,对付产权车位,开拓商可以自由处罚,可以发卖,也可以赠与,更可以对外出租,其收益归开拓商所有。
而人防车位的情形比较繁芜,如果人防工程的建造本钱没有分摊给业主,那么其利用权归开拓商所有,开拓商日常可以用来对外出租获利。但如果其建造整天职摊给业主了,那么利用权属于业主所有,开拓商就不能对外出租利用,经营的收益也应该归于业主。
“业主纵然对车位享有所有权,但其维修、养护、管理等仍是由物业公司进行,同理,小区公共区域车位也是这样,因此物业公司有权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业主共有停车位的收益问题一贯是市场关注的焦点。“虽然从《民法典》随处所政策都有相应规定,小区公共空间车位开拓商无权处罚,业主共同享有相应的处罚和收益权。比如《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提到,车辆在共用部分停放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但不幼年区存在业委会成立难、开会难、表决难等问题,因此详细履行效果还须要实践的考验。”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雪丹表示。
停车位本来就紧张,有的小区却宣告“只售不租”,加剧了停车难。理解到,潍坊市今年施行的地方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紧张求承租尚未出售、附赠的车位或车库的,培植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谢绝出租。上海市从去年开始就明确规定,培植单位尚未出售的停车位,应该出租给业主、利用人停放车辆,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谢绝出租。在北京,还有小区由于车位“只售不租”被行政主管部门约谈。
今年施行的《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也规定,业紧张求承租尚未出售、附赠的车位或车库的,培植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谢绝出租。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孙蔚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