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州市男子程某由于不满女性朋友吴某饭后买单,竟然酒驾到对方小区停车场,将其车辆砸坏。
崇州市公民审查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犯罪嫌疑人程某依法批准逮捕。

程某与其女性朋友吴某认识一年多韶光,两人仅仅是普通朋友关系。
5月21日两人在崇州市下南街吃午餐,席间由于买单问题产生争执。
吴某在抢着买单后,要强的程某认为,自己作为男性被一名女性抢着买单伤及了自身颜面,二人在一番争执后不欢而散。
当日22时许,程某在大邑县饮酒后被朋友送回崇州家中。
途中,程某多次打电话给吴某想理论此事,但吴某却始终没有接电话。

不满女性同伙抢着买单 须眉酒后怒砸同伙车被捕 汽车知识

越想越以为心里不平衡的程某,全然不顾“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法律知识,独自驾车(后经检测,程某每一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0毫克,已另案处置)来到吴某居住的崇州市蜀南东路某小区停车场,找到吴某的赤色雪佛兰轿车,先是用手拍打吴某的汽车,而后又从自己车辆后备箱中拿出扳手,对着吴某的汽车一顿乱砸,造成吴某汽车后侧两个大灯、前右侧大灯、右侧倒车镜及多处漆面受损。

正当程某砸得起劲时,被闻声而来的小区保安制止并报警,而后被民警挡获。
经鉴定,吴某被砸坏的汽车丢失代价共计5248元。
据崇州市审查院先容,程某具有刑事前科,之前由于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过刑罚。
( 钟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