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上午,一男子驾驶一辆江苏籍越野车从重庆出发,带着自驾出游的差错经渝蓉高速至成都。中午赶到成都时,他创造,两个出发时绑在车顶的行李箱不见了。16时许,失落主报警称,行李箱内有贵重的奢侈品,代价10万元,并要求帮助。
接到报警后,四川高速公安三分局十三大队立即展开调查。经多方拜访以及调取监控数据创造,失落主的两个行李箱都掉在高速公路上,个中一个被渝蓉高速安岳段保洁职员黄某捡到,另一个被好心群众牟某捡到后,暂时存放在安岳做事区保安处。
民警帮忙探求行李箱。
18时许,执勤民警与遗失落贵重物品确当事人取得联系,并将失落主带至安岳做事区认领失落物。当着民警的面,失落主清点后表示所有物品无缺无损,并对民警的帮助表示感谢。
民警帮助失落主找到行李箱。
失落主领回行李箱。
在物归原主后,民警首先对失落主进行了批评教诲,奉告其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构造、布局或者特色,在车顶放置行李箱,会影响行车安全。同时,也提醒失落主出门把稳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切勿粗心大意,避免类似情形再次发生。
王倩 红星新闻 姚永忠
编辑 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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