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起,行业管理部门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免费安装信息扮装备(智能顶灯、智能终端和计价器),整体利用情形良好,有利于行业管理、处置信访投诉、公安办案取证等。目前,创造个别驾驶员为躲避监控,私自破坏信息扮装备,环境十分恶劣。
因此,为提升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的准入、配备,明确管理部门、机动车生产企业、信息扮装备供应商、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的职责哀求,规范运营车辆车型,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做事管理规定》,在借鉴青岛、深圳等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管理的根本上,草拟制订了《天津市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管理规定》。
这次搜聚见地的《天津市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管理规定》提出:
01顶灯可显示驾驶员信用等级
巡游车车辆应固定安装统一的双臂式智能顶灯。实行排宇量在1.6升及以下运价标准的车辆安装白色灯箱智能顶灯;实行排宇量在1.6升以上运价标准的车辆安装橙色灯箱智能顶灯。未经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赞许,不得变动顶灯灯箱颜色。
智能顶灯能够精确显示车辆运营状态和巡游车驾驶员信用积分考察等级。
02运营专用设备具备多项功能
巡游车车辆应安装符合规定的具有卫星定位、应急报警、摄像、做事评价、计程计价等功能的运营专用设备,安装符合公安部门规定的汽车电子标识,昭示运营证件和计价标准。
03运营专用设备应该安装在指定位置
运营专用设备应该安装在指定位置。详细标准是:智能终端安装于中控台面正中;摄像头安装在后视镜附近,哀求能够拍摄到前后排搭客,计价器安装于中控台处;汽车电子标识应该粘贴于机动车前风挡玻璃内侧微波窗口位置,无微波窗口的应粘贴于机动车前风挡玻璃水平居中、垂直靠上位置。
无法在指定位置安装或机动车发卖前预安装的,在进入巡游车车型目录时,设备安装位置应经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审核。
04不得以任何办法遮挡、拆损、毁坏运营专用设备
巡游车驾驶员应该按照以下规范利用运营专用设备:
(一)精确利用和及时掩护运营专用设备,不得以任何办法遮挡、拆损、毁坏运营专用设备;
(二)营运中须开启智能终端,显示屏应显示含有公司、驾驶员等信息的电子运营证件;
(三)营运中专用设备发生故障的,当次业务结束后,应及时前往售后点进行维修,修复前不得连续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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