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旭日谷交警举报称:号牌为鲁P轻型栏板货车后方加装探照灯,强光射灯导致后车无法正常行驶。

接到举报后,阳谷交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进行证据固定。
与该车车主取得联系后,将其传唤至阳谷交警大队,对其进行安全教诲,奉告其在车辆后方擅自加装强光射灯会严重滋扰行车视线,对其它车辆驾驶人造成短韶光的视觉盲点、形成行驶盲区,极易引发交通事件,严重影响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接管民警对其的安全教诲后,驾驶人对其加强射灯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并乐意接管交警部门对其依法作出的收缴强光射灯及罚款200元的惩罚。

群众举报有车加装强光射灯阳谷交警收缴处罚 汽车知识

交警提醒:车辆装强照明灯危害大,行车安全是相互的,切勿为了一已私利,做出危及他人道命财产安全的缺点之举:

(一)滋扰行车视线。
车前加装车灯的车辆在与对向车辆会车时,会滋扰对向车辆驾驶人的视线,乃至造成对向车辆驾驶人视线涌现空缺期,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件。

(二)造成视觉盲点。
车尾加装车灯的车辆易造成后方、侧后行驶的驾驶人因强光涌现视觉盲点。
部分驾驶人被货运车辆超亮灯照得视线模糊,会减速或把车辆停下来,等货运车辆驶远后才连续行车;还有一些驾驶人由于车速过快,被这些灯光刺眼后随意马虎引起惶恐,紧急打方向盘。
此时周边若有其他车辆或者行人就极易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件。

(三)形成行驶盲区。
车辆在超车时每每要借道超车。
充满了氙气等分外气体的后射灯一旦打开,远远看去就象“探照灯”,会造成后车驾驶人瞬时失落明,造成超车盲区,极易发生交通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