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被告孙某某从事买卖二手车业务,2022年7月10日,原告宫某与其签订《购车协议》,被告担保该车原版车况。
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此车必须过户,车况没有重大事件,无水淹无火烧。
”原告于当日付款23500元并提车回烟台,途中案涉车辆在高速道路上发动机故障灯闪烁并无法启动,原告探求接济并维修车辆,经检测为发电机破坏,原告改换发电机将案涉车辆开回烟台。
原告为此支出拖车费等共计2810元。
后原告到车管所办理过户,但因案涉车辆发动机号与车管所登记备案号不一致而无法过户。
2022年7月26日原告对涉案车辆发动机号进行了检测,创造案涉车辆发动机号与车管所登记备案号不一致,并支出检测费200元。
原告宫某陈述,目前车在自家楼下,处于无法利用状态,由于根据干系法律规定,变更发动机必须经由干系部门批准及备案,以是该车辆不具备上述条件,无法正常行驶。
被告孙某某陈述,案涉车辆系自己于2022年7月从汪某某处花费19000元购买,未签订购车协议、未办理过户。
该车系网购,并没有现场勘察车辆,通过物流运送到高密当天就被原告买走,对实际车况,汪某某卖车时未跟被告解释。
原告宫某主见解除双方签订的《购车协议》,被告孙某某退还原告购车款23500元,其构成敲诈,应该赔偿原告购车款的三倍丢失70500元,并支付原告为购买案涉车辆而支出的维修费、打车费等共计3010元。

法院审理

购买的二手车无法过户为何没有获得三倍赔偿 汽车知识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车辆因车辆发动机号与车管所登记备案号不一致而无法过户,被告孙某某已经明显违反了双方对车况的约定,且导致无法实现条约目的,构成根本违约,原告有权要求解除涉案购车条约,故涉案车辆买卖条约应予解除。
本案的汽车买卖条约解除后,被告孙某某应返还原告支付的购车款23500元,原告宫某返还涉案车辆,返还办法为被告孙某某到原告宫某处将车辆提回。
维修费、打车费等共计3010元系原告的必要合理支出,应由被告孙某某承担。
对付原告哀求三倍赔偿的主见,根据法律规定,所谓敲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奉告对方虚假情形,或者故意遮盖真实情形,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被告孙某某虽系从事二手车交易的个体户,但其并不具备考验检测涉案车况的能力,且关于二手车经营主体的检测责任,目前并无专门法律规定,仅有商务部颁布的《二手车流利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规范》作为参照,依照商务部颁布的《二手车流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二手车卖方应该向买方供应车辆的利用、维修、事件、考验等真实情形和信息的奉告责任,但上述两规定并造孽律逼迫规定,故被告孙某某作为二手车经销个体户,不负有对交易车辆的检测、整备等法定义务;其余,原告对主见的被告孙某某存在敲诈的事实答允担相应的举证任务,并达到打消合理疑惑的证明标准,涉案车辆的发动机虽然被变动,但仅凭现有证据不能当然确定系被告孙某某所为,原告也未举证证明被告孙某某在出卖涉案车辆之时已经明知该车辆的实际车况,故不能认定被告孙某某在出卖涉案轿车时具有敲诈的故意,对付原告哀求被告孙某某赔偿三倍丢失的主见,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供应商品或者做事有敲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得到三倍赔偿。
但这种惩罚性赔偿是一种最严厉的民事任务承担办法,法律既须要通过惩罚来威慑不法行为,又须要关注经营者的生存和发展,以是对敲诈的认定以及惩罚性赔偿的适用须要持谨严的态度。
三倍赔偿的条件是认定经营者是否有敲诈行为,而是否有敲诈行为又特殊须要考量敲诈方是否具有敲诈的故意,即敲诈的主不雅观状态一定是故意,而不是过失落。
以及敲诈方是否履行了敲诈行为,包括明知真实情形,却故意奉告虚假情形和遮盖真实情形两种环境。
对付经营者是否明知,是否故意,须要消费者供应充足的证据证明,而不能仅仅依据推定。
因此,须要提醒有购买二手车意向的消费者朋友,在购买时最好哀求卖家供应完全的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交强险凭据等手续材料,并负责查验车况,特殊是发动机编号、车架号等是否与车辆行驶证等证书相同等,对付车辆的真实车况要以实际检讨结果和干系报告为准,不能轻信口头承诺。
在全体交易过程中要意保留好条约、谈天记录等关键证据,以便在产生消费轇轕时能更好地维权。

法条链接

《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条约法定解除】有下列环境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条约: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条约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紧张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紧张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条约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环境。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条约,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条约,但是应该在合理期限之前关照对方。
第五百六十六条 【条约解除的效力】条约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形和条约性子,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者采纳其他补救方法,并有官僚求赔偿丢失。
条约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任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条约解除后,包管人对债务人应该承担的民事任务仍应该承担包管任务,但是包管条约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公民共和国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惩罚性赔偿】经营者供应商品或者做事有敲诈行为的,应该按照消费者的哀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丢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管做事的用度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敷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做事存在毛病,仍旧向消费者供应,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去世亡或者康健严重危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丢失,并有权要求所受丢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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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冯双伟
来源:高密法院
编辑:马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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