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车23天创造修复痕迹
去年1月17日,灵武市民赵师长西席来到位于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北街的广汽传祺神航店,贷款买了一辆售价11.68万元的白色M6自动豪华版轿车,提车时出于对4S店的信赖,并未仔细检讨车辆。当年2月9日,赵师长西席在洗车时,溘然创造车身右侧多处有白色的漆点,且右后叶子板等处漆面厚度过高摸起来不只滑,心存疑虑的他当天下午便开车去了4S店。对此,发卖职员称没问题,可能是车停到哪儿,被别人喷上漆了。赵师长西席认为,4S店明知这是一辆运损车或事件车,却故意欺瞒,涉嫌消费敲诈。
当年2月19日,赵师长西席通过状师事务所委托宁夏翼诚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车辆是否发生过修复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结合现场勘查,委托鉴定车辆油箱盖内右上侧、右后尾门窗留有少量重新喷漆后的痕迹;右前门、右后叶子板存在漆面涂层厚度非常偏高征象,推定有钣金修复并有重新喷漆痕迹;右前叶子板靠右前门处、右后门存在漆面涂层厚度偏高征象,留有重新喷漆痕迹”,终极鉴定见地是委托鉴定的车辆发生过修复。
对此,神航公司总经理庞经理在面对采访时表示,该车辆在交给赵师长西席时没有任何问题。公司对这件事情很重视,一贯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合营,赵师长西席当时也验过车了,其在提车23天后才创造车辆有二次修复痕迹,不知道问题出在哪个环节,以是对赵师长西席退一赔三的诉求无法接管。
为了掩护自己的合法权柄,当年3月,赵师长西席就此事向法院提起诉讼。
神航公司:不用除利用期间可能发生破坏维修
随后,兴庆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庭审时,神航公司辩称,赵师长西席提走车辆后,利用了23天韶光,于同年2月8日到该公司进行车辆首次保养,保养时长为1小时 43分钟,保养视频监控显示不存在该公司对车辆造成剐蹭危害及维修喷漆的情形。据 GPS 定位系统装置显示,赵师长西席利用车辆处于满负荷超永劫光运行状态,除固定在住处勾留合理时段外,在1月19日12时24分至17时13分,21时50分至1月20日凌晨3时13分,累计长达12小时车辆利用韶光,存在夜晚疲倦驾驶造成车辆剐蹭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且在1月19日至2月9日期间,涉案车辆多次永劫光勾留至灵武市嘉源街车辆维修一条街处,该汽修街上店铺具备车辆钣金、喷漆、烤漆维修条件。个中1月21日12时26分至20时18分长达8个多小时,车辆勾留在该嘉源街汽修街内,具备为车辆钣金、补腻子、喷漆和烤漆的韶光条件。其余在此8小时时段内,GPS 定位显示车辆处于变动及方向变换方位等多种情形,车辆还有被启动运行6次的情形,个中13时41分53秒时点车辆运行速率为17迈速。因此,1月21日不能打消车辆破坏进行维修的可能性。赵师长西席没有证据证明车辆交付前车辆已被破坏喷漆的事实,以及神航公司明知车辆问题故意遮盖情形发卖给赵师长西席的车辆事实。同时不能打消赵师长西席车辆在利用23天韶光里可能发生车辆破坏维修的情形,也同样不能打消赵师长西席自导自演将没有破坏的车辆进行喷漆制造车辆被破坏维修的结果。且赵师长西席自行委托的鉴定见地仅能证明车辆右侧部位涌现漆面厚度与原厂车厚度偏差超标的结果,但并不能证明造成这种结果的缘故原由是什么,更不能证明形成这种结果的缘故原由系该公司造成的结果。遂要求法院驳回赵师长西席全部诉请。
采访时,庞经理出示的pdi检讨单上没有神航公司售后做事部盖章,也没有车主赵师长西席的具名。
法院:存在敲诈,退一赔三
兴庆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新车定购条约》是双方志愿签订,合法有效。该案的焦点是神航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首先,涉案车辆经鉴定存在漆面修复的客不雅观事实,只管神航公司提出漆面修复可能发生在赵师长西席利用期间的合理抗辩,但根据双方对行车记录仪内容的查看,并未有赵师长西席进行漆面修复的确切证据,赵师长西席虽多次勾留在汽修街,但也不能就此推定其存在漆面修复的行为。且根据赵师长西席与神航公司售后经理的通话可知,神航公司奉告过赵师长西席涉案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有非常勾留韶光,也不能打消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了漆面修复的行为。其次,神航公司作为经营者在对车况进行检讨时负有高于普通购车人的责任,且也具有相应的专业检讨能力,神航公司从广汽传祺发卖有限公司接车时未检讨出涉案车辆的瑕疵、在交付给赵师长西席之提高行的 PDI检讨对漆面检讨也未能查出非常,如果许可神航公司事后抗辩其不知道不具有主不雅观上的故意,则放肆了经营者的对商品新车的检讨责任。
赵师长西席支付对价的标的是新车,但提到的却是被维修过的车辆,神航公司不能证明履行过奉告责任且得到消费者认可的,构成敲诈。赵师长西席当庭变更解除《新车定购协议》为撤销协议,不违反诉讼程序。故对赵师长西席主见撤销双方签订的《新车定购协议》,法院予以支持。《新车定购协议》被撤销后,赵师长西席应将涉案车辆返还给神航公司,神航公司应退还赵师长西席购车款11.6799万元。其余,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供应商品或者做事有敲诈行为的,应该按照消费者哀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丢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管做事的用度的三倍。”神航公司还应赔偿赵师长西席35.0397万元,赵师长西席主见的车辆购置税、保险费、装潢费,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支持。赵师长西席支出的鉴定费4000元,神航公司应予以承担。
兴庆区法院作出讯断:撤销双方签订的《新车定购协议》,神航公司退还赵师长西席购车款11.6799万元,赔偿赵师长西席35.0397万元,支付赵师长西席鉴定费4000元。
一审宣判后,神航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近日,银川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坚持原判。(新报 王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