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 杨康 通讯员 蔡蕾 吴涛)西安奔驰车主王女士维权事宜,引发公众对“问题新车”这一行业黑幕的关注。

湖北日报全媒4月17日从湖北省法院理解到,湖北省此前曾发生多起类似案件诉讼,消费者权柄依法得到保护。

经销商被判赔三倍车款 汽车知识

省法院民二庭法官夏勇建议,消费者要及时保存干系证据,一旦证明发卖敲诈行为存在,可哀求商家“退一赔三”。

新车大灯进水,多处维修过

两年前,潜江奔驰女车主夏女士前往武汉一家汽车发卖公司“喜提新车”时,也碰着了跟王女士一样的糟苦处。
“当时我就创造车辆内部包装膜被撕掉,车尾没有车辆型号及车牌标志,里程表显示为37公里。
”夏女士说,她向发卖职员指出上述问题后,对方表示,撕掉新车内部包装膜及车尾标是其汽车行业的老例。

由于对车辆知识知之甚少,夏女士半信半疑接管了“行业老例”的说法。
回家后,她将此事见告了丈夫宋某,宋某再次与发卖职员沟通交涉。

5天后,夏女士在启动汽车时,创造前大灯进水,遂将车开至修理厂。
经检讨,该车前方两个大灯缝隙明显不一致,密封不严导致大灯进水。
同时该车油漆有抛光打蜡的痕迹,车辆前部保险架螺丝有明显的拆装痕迹。

夏女士认为受到商家欺骗,便将该车开至潜江市公证处,对车辆现状进行证据保全,同时将她和丈夫与发卖职员的短信对话进行了公证,并按公证处哀求,将车辆封存于车库,车库钥匙及车钥匙均交给公证员。

只管做了充分的证据保全,夏女士的维权之路依然坎坷。
她多方讨要说法无果,发卖公司仍坚称涉案车辆没有任何问题,双方无法协商同等,夏女士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8年6月19日,汉江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该公司向夏女士售车时,遮盖了涉案车辆曾被维修的事实,构成发卖敲诈,应按发卖车价款的3倍,赔偿夏女士70.14万元。

此时,间隔夏女士购车之日,已过去1年零13天。

行车记录被抹掉,交车前已行驶4018公里

2017年5月16日,武汉市民范女士通过朋友,在一家汽车发卖公司购买了一辆代价66.2万元的入口宝马车。
提车时,车辆显示为新车状态,仪表盘上显示行驶里程30公里。

同年8月30日,范女士在海南省海口市一家汽车发卖公司对车辆进行掩护时,事情职员通过车钥匙读取车辆行驶数据,创造该车2016年5月7日行驶公里数为4018公里。

显然,这并非新车。
在随后与经销商交涉的过程中,发卖职员承认,车辆仪表盘数据在交付之前曾被人为抹掉。
范女士在对行车数据进行公证后,将该公司告上法院。

武汉中院在终审中认为,经销商主不雅观上没有“真实、准确、全面地向买方先容所发卖车辆的情形”的诚意,客不雅观上导致范女士受到发卖敲诈,答允担“退一赔三”任务,故讯断其向范女士返还扣除折旧金额之后的购车款60.6万余元,并赔偿198.6万元。

“问题新车”属敲诈,消费者可主见“退一赔三”

夏勇先容,根据消费者权柄保护法,只要经营者供应的商品或者做事存在敲诈行为,消费者即可提出“退一赔三”主见。

“商家会说谎,但证据不会。
在上述案例中,商家遮盖事实、‘旧车新卖’,但是车辆的维修痕迹和钥匙数据,逐一揭破了他们的谎话。
”夏勇认为,消费者创造问题后及时进行证据公证和保全,是“非常聪明的行为”。

夏勇建议,消费者购买汽车时,要保管好车辆买卖条约及付款凭据,把稳条约里对车辆规格和各种指标的约定。
一旦在利用中创造所购车辆可能属于事件车、二手车,要及时向汽车鉴定专业机构或者人士咨询并检测,妥善保管证据。

短评

让维权体面又高效

购置新车,竟被商家“以旧代新”,碰着这样的事,足以让消费者抓狂。

西安王女士众目睽睽之下“哭诉维权”,有效,但也有几分尴尬和尴尬。
潜江夏女士和武汉范女士通过法律维权,有效,但经历了漫长的等待、繁杂的诉累。

汽车价格昂贵,涌现任何瑕疵或质量问题,都会给消费者带来不堪承受之重。
然而,消费者缺少专业知识,遭遇的信息壁垒也相对较高。

只有更进一步规范行业标准,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失落信惩戒,让黑心商家无利可图,乃至倾家荡产,消费者的维权之路,才能更加体面,也更加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