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2日,山东青岛女子王某某的鲁F9ABCD号小型轿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单方事件受损后,到青岛市AC汽车修理做事有限公司处进行维修。
保险公司对王某某车辆定损金额共计为34506元,个中改换的配件代价为24997元,工时费4000元,辅料代价340元,修理用度5269元,残值为100元。

2021年11月17日,青岛某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王某某申请鉴定的事变出具鉴定见地书,鉴定见地为:1、鲁F9ABCD号小型轿车维修所改换的车辆配件是按照保险公司定损单中的项目进行改换。
2、鲁F9ABCD号小型轿车所改换的配件:发动机罩非原厂配件、方向电子助力器非新配件、前半轴(右)非新配件;

修车公司用非原厂配件8682元女子要求退费并3倍赔偿法院判了  第1张

前下摆臂(右)非原厂配件;前减震器(右)非原厂配件;前转向节(右)非原厂新配件;散热器、散热器电子扇掌握器、氧传感器(前)、前保险杠皮、前大灯(左)、前大灯(右)、前风挡玻璃、轮胎为全新原厂配件;其他配件无法确定是否为全新原厂配件。
非原厂新配件的配件保险公司的定损的报价金额共计为8682.38元。

王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哀求AC公司退还王某某已支付的车辆维修用度34506元;哀求AC公司赔偿王某某丢失103518元(按已支付的车辆维修用度的三倍打算)。

AC公司提出反诉要求:哀求王某某支付AC公司拖车费和施救费共计1000元。

法院认为,王某某将车辆交由AC公司维修的行为应该视为王某某接管AC公司做事的行为。
王某某将车辆交由AC公司维修,AC公司应按定损单的哀求,将王某某车辆按规定哀求维修并保持良好的状态交付王某某,AC公司没有担保车辆的无缺交付,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任务。

王某某、AC公司之间的修理条约关系应适用《消费者权柄保护法》调度。
根据青岛正衡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鉴定见地书的鉴定见地,应予认定AC公司在维修王某某车辆过程中对须要改换的配件确实存在改换配件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敲诈行为,AC公司应退还改换用度。

车辆修理过程中改换配件并非纯挚的涉及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配件,其它配件可能都须要拆卸的现实情形,酌定AC公司应退还所有改换项目的工时费4000元及鉴定改换的为非原厂新配件的配件经保险公司定损金额8682.38元,以上共计12682.38元;并赔偿王某某存在敲诈行为的配件经保险公司定损金额的三倍26047.14元作为惩罚性赔偿。

法院讯断:AC公司返还王某某已经支付非原厂新配件费和修理工时费共计12682.38元,三倍赔偿王某某26047.14元;王某某支付AC公司拖车费1000元。
偷鸡不成蚀把米,修车公司本来想投契取巧多赚点钱,到头来钱没赚到,还赔了26047元,教训深刻,希望同行们引以为戒。

AC公司上诉称:本案为修理条约轇轕,不适用《消费者权柄保护法》退一赔三的规定,不应支付三倍赔偿金26047.14元。
涉案车辆维修完毕后,一贯在王某某处,确实存在二次维修、改换的可能,对涉及的维修项目配件是否存在二次维修的痕迹进行鉴定,并非不可,海内鉴定机构有资质、有技能可以对该项目进行鉴定。

王某某辩称,王某某作为消费者在AC公司处接管汽车维修做事,理应受到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的保护,在AC公司以次充好、以次充新的情形下,应该适用消费者权柄保护法予以赔偿。

二审法院认为,涉案车辆是王某某的生活用车,原讯断认为王某某接管F9ABCD的修车做事系为生活消费须要接管做事,应该适用《消费者权柄保护法》关于三倍赔偿的规定,并无不当。
F9ABCD的该项上诉情由欠缺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涉案车辆在F9ABCD处维修三个月余,在车辆交付后两个月旁边,双方进行沟通。
一审法院已委托鉴定,但因技能问题被退鉴。
因此,F9ABCD关于是否存在二次维修的鉴定的申请,二审法院不予允准。

2022年6月24日,青岛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AC公司的上诉要求不成立,驳回上诉。

生活中处处有故事,修个车还能生出这么多波折。
贩子追求利益最大化是本性。
很多车主修车过程中,并不十分关注是否原厂配件。
大多数情形下,较大的车辆维修都是在保险公司定损的情形下进行的,原厂配件和非原厂配件个中价格差还是非常大的。
汽车修理机构有投契的生理,一旦利用非原厂配件能够交付车辆,一个订单下来能多赚不少钱。
粗心大意的车主看车修睦开车就上路了。
细心的车主会仔细查验改换的配件是哪些厂家生产的。

当然,并非所有的修车机构都有投契取巧改换零配件,以次充好的问题。
这里须要把稳的是,修车厂商在供应做事过程中,利用非原厂配件,或者劣质配件,法律风险是非常高的,一是面临退一赔三的问题,还有一旦涌现交通事件,鉴定是零配件的质量问题,修车机构是要承担赔偿任务的。
营运车辆是经营性行为,如果营运车辆维修行为不是消费行为,不适用消费者权柄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