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19年7月31日,被告人某某,史某某驾驶贵FX2413的灰白色五菱小型面包车,到重庆市秀山县平凯镇从老乡手中收购和接管赠予疑似画眉鸟共计30只,并运往贵州纳雍县发卖牟利,在途经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检讨站时被查获。
经鉴定,涉案30只疑似画眉鸟,均为画眉Garrulax canorus,属濒危野生动物。
2019年8月2日,两被告人在沿河森林公安干警的监督下,在沿河县十二盘森林公园将30只画眉鸟放物化然。

贵州铜仁依法解决6起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范例案例  第1张

2020年1月6日,沿河县审查院对本案向德江县公民法院提起公诉。
德江县公民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于2020年1月22日作出讯断,分别讯断两被告人犯造孽收购、运输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惩罚金贰仟元;犯罪所用面包车和鸟笼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列二

2020年1月初,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纠集袁某某、杨某某驾车从云南省镇雄县到位于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印江县紫薇镇,采取布设鸟网、播放鸟鸣诱捕的办法造孽猎捕画眉鸟10只,个中1只已经去世亡,其余9只已经放生。

2020年1月6日,印江县森林公安局对张某某、马某某、杨某某三人以造孽猎捕宝贵、濒危野生动物备案侦查,2020年2月12日经印江县公民审查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印江县看守所。
2020年2月19日,印江县公民审查院在履行职责中创造张某某等三人造孽猎捕行为危害社会公共利益,遂对三人启动公益诉讼备案调查程序。

案列三

2018年3月12日晚至13日凌晨,被告人潘某某伙同杨某某(另案处理,被公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公民币七千元)、吴某某(另案处理,已被公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公民币三千元)乘坐杨某某所有的贵HMY660号东风风光轿车从台江县出发,经思剑高速到达石阡县泉都街道龙凤村落龙洞水井处,用电锯将水井后坎的一株楠木树从根部锯下一块楠木带走。
经石阡县林业工程师鉴定:该楠木树树龄121年,属国家II级保护树种。

2018年3月13日石阡县公安局备案侦查,侦查闭幕后以被告人潘某某涉嫌造孽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于2019年9月20日向石阡县公民审查院移送审查起诉。
该院审查后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向德江县公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 年 1 月 9日,德江县公民法院以被告人潘某某犯造孽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惩罚金 3000 元。

案列四

2016年5月16日8时许,被告人田某某与田茂江发生口角,田某某朝气之下,持斧头将田茂江位于长丰乡大田村落神堂坳组小地名“绿塘”处的1株红豆杉与小地名“大长丘”处的1株红豆杉砍倒后遗留在现场。
经鉴定,被告人田某某砍伐的2株树木为南方红豆杉,属于国家1级重点保护植物。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6年10月10日,德江县公民法院以被告人田某某犯造孽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惩罚金5000元。
被告人田某某不服一审判决进行上诉,铜仁市中级公民法院于2016年12月13日作出裁定,坚持一审判决。

案列五

2018年农历4月,被告人吴某某、沈某某、龙某某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杨某某位于松桃苗族自治县牛郎镇红卫村落杨柳湾、山背处的山林。
2018年农历6月至2019年3月间,吴某某、沈某某、龙某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容许证的情形下,擅自采伐上述地块上的林木进行发卖。
经松桃苗族自治县林业调查方案设计队检测鉴定:牛郎镇红卫村落杨柳湾示山背处被砍伐452株树木,总蓄量为48.2958立方米,总经济丢失28930.56元,树种紧张为杉木,森林种别为一样平常性公益林,地类为乔木林地。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9年8月20日,松桃苗族自治县公民审查依法向江口县公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9年9月17日,江口县公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某、沈某某、龙某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共计砍伐林木蓄量48.2958立方米,林木452株,造成经济丢失28930.56元,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
三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毁坏了生态环境,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任务和生态修复责任。
讯断:1、讯断三被告人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四千元;2、作案工具油锯予以没收;扣押的杉木10.024立方米依法予以没收,由有关部门处理后上缴国库;3、被告人吴某某、沈某某、龙某某于讯断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按照滥伐株数五倍原地补种树木2260株,并担保存活率,至干系部门验收合格为止;过时未履行的,答允担代为规复的用度公民币8514元.

案列六

2019年5月,江口县公民审查院在履职中创造:2019年1月25日凌晨,被告人黄某琪、黄某明、李某平在江口县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的闵孝河新寨河段,采取电击的办法捕捞水产品,同日凌晨4时许,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渔获物348条及电瓶等工具。
经江口县农业屯子局鉴定和江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定,被告人黄某某、黄某某、李某某捕捞的渔获物共计348条,总重量40.16千克,代价公民币2839元,个中捕获的小口百甲(23.62千克)、黄颡鱼(0.055千克)是太平河闵孝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紧张保护品种。
经江西求实法律鉴定中央鉴定,三被告人造孽捕捞水产品行为造成了闵孝河生态环境和资源经济丢失为公民币11356元。

经江口县公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三被告人违反法律规定,在禁渔区内利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大量捕捞渔业资源,侵害了国家公共利益、毁坏了生态环境,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任务及社会责任。
遂讯断:1、讯断三被告犯造孽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三被告人共同承担生态环境资源经济丢失赔偿款公民币11356元;3、三被告人就其毁坏环境资源的行为向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公开赔罪道歉声明;4 、三被告人承担环境危害法律鉴定用度公民币30000元。

贵州省森林公安局发布《依法严厉打击毁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布告》

为武断打赢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武断阻断可能来自野生动物的疫情传播源和传播路子,助推全省森林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毁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近日,贵州省森林公安局发布通知布告:一、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下列毁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一)造孽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二)造孽经营、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三)造孽收购、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四)造孽运输、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五)窝藏、包庇毁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六)其他毁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行为。
二、鼓励广大群众踊跃向当地森林公安机关检举、揭破毁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森林公安机关将严格为其保密。
三、对检举、揭破毁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有功职员,由森林公安机关按规定予以褒奖。
四、敦促涉嫌毁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职员主动到当地森林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五、凡国家公职职员参与毁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一律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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