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底开始,郭某、邱某、郑某等人受同案人黄某纠集就职于福清市某信息咨询公司,公司运营期间,黄某等人对外招揽一些未获审核的贷款业务或者急需资金周转的业务,对干系被害人履行以民间借贷为名义的“套路贷”诱骗。

2017年5月,被害人王某因经营店铺资金周转须要,经人先容向黄某的公司借了6万元的印子钱,约定利息是逐日万元80元,每10天付一次利息,还款期限20天。
郭某等人还假意全额放款先让王某交纳大笔的“砍头息”、“做事费”等用度,几天后又借口王某有还款风险要求一次性还款,并以借新款偿还违约金的名义连续向王某放贷。
截至2017年11月尾,黄某等人一方屡次肆意认定违约,并以借新款还违约金的办法不断垒高借款本金,共计向王某发放借款公民币71万元,收取了王某支付的“砍头息”、“做事费”、利息、违约金等各种名目还款金额共89万余元以及王某用于抵债的钻戒一枚。

借6万还800万 福清一套路贷诱骗团伙被摧毁 汽车知识

2017年5月至11月期间,郭某、邱某等人不断向王某打电话或当面追讨借款,并以向其家人讨债、对外鼓吹其资金链断裂等相威胁,乃至数次电话威胁办法催债。
在王某表示无力偿还后,郭某又领导王某向福州其他小额贷款公司借新款还旧款,于是王某的债务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终极累计高达公民币800余万元。
王某不堪重负,只好出国躲债。
之后,黄某、郭某还打电话给王某父亲向其施压追讨欠款,后王某的父亲报警。

2018年6月,郑某、邱某、郭某先后在福清落网。
法院终极认定郭某、邱某、郑某三人诱骗金额为公民币18万元,本案其他同案人法律机关也正在依法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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