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南通居民潘某购买了中心空调,发卖公司将空调安装项目发包给肖某,肖某又安排王某安装空调内机及管道。

去年夏天,因空调出风口漏水,潘某打电话给空调发卖公司的卖力人,未能接通,便打电话给肖某,肖某再次安排王某到潘某家检讨空调。
王某在查看空调外机时触电,经抢救无效后去世亡。

工人检修空调触电身亡业主要担责吗 汽车知识

为赔偿事宜,王某近支属将空调发卖公司、肖某以及业主潘某夫妇全部告上了法庭。
肖某认为事件是因王某自身差错发生的,不愿承担任务。
空调发卖公司认为其对王某本次去业主家中检修空调的事情并不知情,不愿承担任务。
业主更是哭诉,王某触电身亡,他们没有任务,但他们的新居倒是以贬值,丢失很大,无处伸冤。

【法院审理】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空调发卖公司将空调安装项目发包给肖某,肖某又发包给王某,王某独立自主地完成安装任务,并按照事情成果获取相应的报酬,因此,王某与肖某之间属于承揽关系,但肖某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承包空调安伪装业,选任作业职员时,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件的发生负有主要任务,存在差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任务。

肖某或者其委派的人对空调进行维修的行为应该视为空调发卖公司履行保修责任的行为。
空调发卖公司将空调安装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肖某,对事件的发生负有主要任务,依法应该与肖某承担连带任务。

王某对空调质量问题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对自身业务能力盲目自傲,在未断电的情形下,擅自检修空调,没有尽到应尽的把稳责任,对事件的发生负有直接任务,存在重大差错,应该承担事件的紧张任务,减轻侵权人的任务。

业主潘某夫妇在购买空调时已经选择了专业的空调发卖、安装公司,在空调涌现故障时联系原来的安装职员,已经尽到了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尽到的把稳责任,不存在差错。

南通市崇川区公民法院根据各方当事人的差错程度,讯断由肖某、空调发卖公司连带承担40%的赔偿任务,即38万余元,驳回了王某近支属对潘某夫妇的诉讼要求。

一审判决后,原告近支属和空调发卖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南通中院二审坚持原判。

【法官提示】

夏天是利用空调的高峰期,空调安装、维修职员要做到持证上岗,提高安全意识,利用专业设备,规范操作。
空调发卖、安装公司要落实好企业安全管理任务,加强对安装、维修职员的检讨、监督、培训,力求杜绝事件的发生。
在事件发生后,要按照法律规定积极处理善后并吸取履历教训,而不能大略地以已经分包出去或者不知情等情由撇清任务。
广大居民也要增强安全意识,在安装、维修空调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公司和职员,避免因发生事件给他人和自身带来伤亡与丢失。

通讯员 刘鹏飞

来源: 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