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内容,该公司违法从事无容许证的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被佳木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司法局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公民币122万1000元整(¥1221000元整)的惩罚。
佳木斯轩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行政违法行为。惩罚结果显示,佳木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司法局对该公司进行了严明处理,对其进行高额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违法从事无容许证的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被佳木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司法局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公民币122万1000元整(¥1221000元整)的惩罚。
佳木斯轩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行政违法行为。惩罚结果显示,佳木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司法局对该公司进行了严明处理,对其进行高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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