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内容,当事人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能哀求的医疗东西,违法所得为 15150 元,货值金额为 30000 元。

宁波市海曙华合玻璃仪表有限公司违反了《医疗东西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构成了生产不符合产品技能哀求的医疗东西违规行为。
依据《医疗东西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决定惩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 15150 元;2罚款 150000 元。
罚没款合计 165150 元。

宁波市海曙华合玻璃仪表有限公司被罚款 15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51 万元 汽车知识

主体名称宁波市海曙华合玻璃仪表有限公司惩罚决定书文号甬市监惩罚﹝2024﹞53号惩罚种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惩罚决定韶光2024-08-21惩罚内容有下列环境之一的,由卖力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利用的医疗东西;违法生产经营利用的医疗东西货值金额不敷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东西注册证、医疗东西生产容许证、医疗东西经营容许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紧张卖力人、直接卖力的主管职员和其他任务职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东西生产经营活动:(一)生产、经营、利用不符合逼迫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能哀求的医疗东西;;罚款金额(万元)15.000000没收违法所得1.5150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宁波市海曙华合玻璃仪表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产品技能哀求的医疗东西案惩罚依据《医疗东西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违法事实紧张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能哀求的医疗东西,违法所得为15150元,货值金额为30000元。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行政惩罚种类、依据、内容:依据《医疗东西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决定惩罚如下:&nbsp;1.没收违法所得15150元;2.罚款150000元。
罚没款合计165150元。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行政惩罚履行办法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惩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惩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办法履行。
惩罚机关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惩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204309052482L数据来源单位省市场监管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000MB1906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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