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处、快赔、一站式”做事事情详细

适用范围

铜仁市城市门路交通事件 快处快赔一站式做事工作具体 汽车知识

在全市城区或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范围由各区、县交警大队自行确定),且在早上7时至晚上20时发生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财产丢失的道路交通事件,交通民警用大略单纯程序处理的交通事件和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危害赔偿事宜的交通事件。

“自行处理轻微交通事件”的以下规定:

1、在全市城区范围内的道路上发生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财产丢失的道路交通事件,驾驶人应该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迪宽灯和尾灯。
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该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件车辆现园地位,立即撤离现场,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再进行协商。
其他车辆碰着事件车辆撤离现场时,应该让行,确保安全。

2、适用当事人自行处理的道路交通事件按下列规定确定事件当事人任务。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环境,承担全部任务:(1)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追尾的;

(2)逆向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的车辆相撞的;

(4)未按规范停车导致车辆滑行碰撞其它车辆的;

(5)机动车开关车门时与正常行驶车辆发生事件的;

(6)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方向行驶导致交通事件的;

(7)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掌握的交叉路口,遇红灯连续通畅发生交通事件的;

(8)驾驶机动车超越道路中央线或隔离举动步伐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件的;

(9)车辆因自身缘故原由单方发生非故意交通事件的;

(10)一方当事人有其它违法行为或差错行为,而另一方没有违法行为或差错行为,有违法行为或差错行为方负全部任务。

双方违法行为或差错行为不符合前款规定,或同时具有前款规定,双方当事人负同等任务。

3、道路交通事件有下列环境之一的,当事人应该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职员去世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丢失事件,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危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考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堕落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由于市政、道路举动步伐等缘故原由发生交通事件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牵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丢失事件,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环境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期待处理。

各交警大队遇有轻微交通事件现场,对应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惩罚。
对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的,交通民警对其违法行为不作任何惩罚。

在全市城区范围内的道路上发生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财产丢失在2000元内的道路交通事件,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双方车辆已在本省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件任务逼迫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当事人应相互查验驾驶证和保险凭据,自行确定赔偿任务,并立即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在得到保险公司报案号后,填写《贵州省机动车交通事件快速处理协议书》,各执一份,于24小时内共同到“快处、快赔”做事点办理理赔事宜;如果双方或多方车辆发生财产丢失在2000元至2万元,交警部门驻点民警应根据事件现场照片按大略单纯程序处理,并制作《交通事件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件“快处、快赔、一站式”做事中央不逼迫修车,如客户志愿选择在其他地方修理的,就无需拆检,等待交警处理完后,将车辆转移到客户自己选择修理厂后,由车辆投保的保队公司拆检定损。

一方当事人负全部任务的,全责方保险公司卖力双方车辆的查勘定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付。

双方当事人负同等任务的,可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
受理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为双方车辆查勘定损,并向当事人出具双方车辆查勘报告、定损单、以及保险公司所需的理赔资料。

(1)事件车辆双方丢失原则上均不超过交强险限额的(2000元),但事件地点发生在城市主干道路车流量较大极易造成交通堵塞的路段,并且事件任务无争议,其事件车辆双方丢失均可扩大到2万元内,双方保险公司依据查勘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出具的查勘报告和定损单,在交强险限额内,分别按照交强险的规定进行赔付。

(2)一方丢失超过交强险限额的,受理方保险公司应关照对方保险公司或对方客户应关照自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共同查勘定损。
交强险限额以内部分,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根据事件任务在商业保险任务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赔偿;未投保商业保险的由当事人按事件任务比例承担赔偿。

发生交通事件后,一方当事人逃逸的,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
对投保商业车损险的受害方的车辆丢失,由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处理。

保险公司创造故意制造或虚构交通事件骗取保险赔款行为的,不承担赔偿任务,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