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10日晚,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崇文镇虎杨村落发生一起交通事件,一名行人被不明车撞成重伤,闹事车逃逸。
事件现场勘查结束后,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件科科长王宝带领民警及辖区中队调取沿途监控,先后对泾阳、三原所有修理厂进行拜访调查,经对事件现场遗留的车漆和车灯残片剖析,民警确定了排查区域和重点车型。
越日下午,就在民警深入排查时,有人报警称自己便是这起交通事件的闹事者。之后,民警将报警人带回调查,在确切的证据下,报警人王某这才道出原委:原来,当天撞人后逃逸的是自己的儿子,为了避免儿子不受法律深究,他才为儿子顶罪。
之后,民警将王某的儿子传唤至交警队,经扣问,王某的儿子终极承认当晚撞人逃逸的确实是他。此案顺利告破。
编辑:佘欣
今年38岁的王宝2002年参加公安事情,历任泾阳县公安局打黑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件科科长,现任交警大队副教导员。担当事件科科长以来,他审核交通事件任务认定5000余起,辅导事件现场勘察960余次,化解事件抵牾2100余起,回访事件当事人230余人,帮助群众办理各种困难80余件。
此外,他坚持定期未结案的交通闹事逃逸案进行全面梳理,根据案件性子、积案韶光、追逃难度等,逐一制订出追逃操持。对新发的交通闹事逃逸案,快速处警、以快制快,全力捉住战机及时破案,尤其是形成了“确定车型、事前回放、信息碰撞”事情模式,侦破闹事逃逸逐步实现了专业化。
从警14年以来,王宝频年被评为“前辈事情者”,2007、2012年分别荣立“个人三等功”,2011年荣获咸阳市“交通管理好手”;2013年荣获陕西省交通闹事逃逸案件集中侦破行动“前辈个人”殊荣;事件科2009年度荣立专案组集体三等功,2010年度荣立集体三等功。
华商 赵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