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日,贾某驾驶汽车载其女友在路上行驶,听到边上有车按喇叭,系彭某驾驶一辆马自达汽车从其左侧车道贴过来,贾某开车超过一个大货车后变道驶入马自达汽车前,并溘然踩刹车跟对方斗气,想致马自达车急刹车,反复几次后贾某驾车前行。
后贾某越想越气,于是把车停到路边,从路旁一手捡砖头一手捡水泥块,站在行车道上等马自达汽车,期间,贾某女友劝拉贾某未果,待彭某驾驶马自达车行驶过来时,贾某拿着石头示意彭某停车并辱骂对方,彭某减慢车速并未停车,贾某遂用水泥块砸向马自达车前挡风玻璃上沿处,后贾某驾车离开。
彭某报警,第二天贾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经北京市密云区价格认证中央认定,被砸轿车修复价格为公民币6150元。

经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贾东国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考虑到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已赔偿被害人丢失,取得被害人包涵,对其依法从轻惩罚。
末了,法院作出上述讯断。

开车斗气砸坏挡风玻璃  一时冲动导致四个月监牢 第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