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寿光市七个五开锁中央属个体经营,经营者为马小涛。经营范围包括专业开锁做事,修锁、配钥匙做事,发卖五金产品等。经营场所在城区古槐路与圣城街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该开锁中央于8月13日下午16时42分,接到哀求开锁做事的电话,来电人称其救灾车辆在纪台镇丁家尧河村落入水沟中,导致车辆锁具故障,哀求其到现场开锁。随后该中央安排做事职员到现场进行了开锁,开锁职员开锁前没有奉告对方收费标准,开锁后奉告这种情形应收费400至500元,考虑到救灾,收取了300元,没有开具干系票据。
根据调查取得的证据,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开锁中央违反了《关于商品和做事实施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六条“供应做事的经营者应该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能干位置公布做事项目、做事内容、等级或规格、做事价格等”的规定。根据《关于商品和做事实施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不明码标价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当事人顶格惩罚,已向当事人下达行政惩罚奉告书。
寿光七个五开锁中央表示完备接管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理决定,立即向全市公民道歉,并作出了以下承诺:(一)立即退还开锁做事费300元;(二)免费为所有参与抗灾救灾车辆供应开锁做事;(三)免费为所有受灾群众供应开锁做事;(四)免费为寿光市60岁以上老人供应开锁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