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机动车检测不合格不得上路行驶。

8月13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布告,自9月1日起东莞全面履行汽车排放考验与掩护制度(I/M制度),依托互联网信息技能,实现汽车“考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持续改进环境空气质量,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

车主9月1日起汽车检测不合格不能上路 汽车知识

近年来,东莞汽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部分尾气超标的机动车,并未得到有效维修,但仍上路行驶; 还有部分排放超标车辆,采取临时改换汽车污染掌握装置等办法通过排放考验。
这些行为,严重影响空气质量。

履行汽车排放考验与掩护制度(I/M制度),即依法对在用机动车排气进行定期检测、监督抽测和掩护修理,使汽车排放符合干系标准哀求的管理制度。

个中,I站便是大家开车时进行定期年审的检测站,M站即对车辆进行掩护的修理站。

如果,机动车在年审检测时,尾气排放不合格,车主可任意选择到任一家联网的M站进行维修。
维修合格后,需到原年审的I站进行复检。
I站查询到干系维修记录后,方可安排车辆进行复检。

也便是说,凡是在东莞I站排放考验不合格的机动车,需到具有资质的M站进行维修管理,管理并复检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
未到M站维修管理的机动车不得进行复检。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考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及汽车未经考验合格或未取得考验合格标志上路行驶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惩罚。

东莞I站、M站目录库,可以分别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查询。

/ 知多D /

I/M制度,即汽车排放考验与掩护制度,是指依法对在用机动车排放进行定期考验、监督抽测和维修管理,使机动车排放符合干系标准哀求的管理制度。

排放考验机构(I站)应出具排放考验结果书面报告,不合格车辆应到具有资质的维修企业(M站)进行维修管理。
经M站维修管理合格,再到同一家I站予以复检,经考验合格方可出具合格报告,才能上路行驶。

笔墨:周桂清

编辑:王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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