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视觉中国,东方IC、全景网络等海内图片公司也无一例外地成了新闻的“焦点”。
如今,在舆论渐冷之时,不妨说点不一样的话。
图片背后凝聚着拍照师的劳动
视觉中国的行为,确有涉嫌违法之处。据悉,视觉中国对他们一些声称霸占版权的图片,压根拿不出版权证明,只能是唬到一个是一个。把不是自己版权的图片,拿去做碰瓷式的诉讼,涉嫌敲诈等行为。当然,上传图片的拍照师,也答允担相应的任务。
但是,对视觉中国的批评也有很多误解,乃至暴露出中国人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认识,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首先,建筑的拥有者、牌号的拥有者,乃至肖像的拥有者,并非一定拥有干系图片的版权,这里面有拍照师的创造性劳动。
做自媒体自然须要图,以是,这一波舆论个中的利益博弈,基本上可以形象地描述为“写字的”vs“拍图的”。拍图的拍照师花费的劳动与聪慧,未必比做自媒体写字来得更加随意马虎。
一个拍照师在1月份的北京,早上6点起来,带着10公斤的三脚架、相机等设备,到故宫护城河表面期待几小时,就为了捕捉到朝阳初升时的第一缕阳光。然后,回来还要花上一两个小时精修图片。而在此之前,他可能已经连续数个清晨早早地起床,围着故宫走上无数圈,就为了选择一个最佳拍摄地。这种照片该得到多少收入?
拍照师为这些图片花费的精力、乃至本钱,未必比自媒体人写一篇文章少,这样的图片该不该得到合理的报酬呢?
现在,各大自媒体平台一篇文章数万打赏的例子习认为常,但图片呢?他们还缺少对等的例子。某种程度上,这证明了中国的图片干系保护是不敷的。
被侵权之后,拍照师无法一张一张地去维权,某种程度上,视觉中国起到了这个浸染。如今,很多人在找图的时候,都会把稳到版权问题,而这个征象在以前不存在——这便是视觉中国、东方IC等图片公司带来的改变,虽然有些时候它们的做法也存在严重的法律问题。
拿版权做生意没什么不对
实际上,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知识产权泼皮”是一个常态。
撇开那些视觉中国没有版权却主见自己有版权的例子不谈,在视觉中国的确拥有版权的背景下,很多人指控视觉中国,会用上这样的句式:“尊重版权,但版权拿来做生意不对,用维权来做盈利模式不对,泼皮式维权不对。”这种句式,以及这背后的不雅观点,恰好是错的,暴露了国人知识产权知识的匮乏。
版权、专利,便是拿来做生意的,仅仅作为代价不雅观的知识产权毫无意义。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目的在于促进创新,但动手点却在保护利益。听说美国专利局大门上刻着林肯的话:“专利便是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以是,把知识产权维权作为盈利模式,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常态,也是合理的。
但是,与传统的知识产权争议不同,商业软件、图片、字体类的知识产权维权的分外模式一贯存在较大争议。
比如,涉及图片争议,目前很多图片社广泛包罗无主图片后加上自家水印,然后将上述图在全网大量地以无水印的办法供应,"大众年夜众通过搜索引擎即可得到,然后图片社以此来进行诉讼。
此番,网友声讨的便是这种“版权碰瓷”的模式。然而,从法条上来说,权属的举证任务颠倒给了被图片社起诉的被告,这某种程度上使得图片社的这种模式屡试不爽。
由于这种征象实际上侵害到创新,而知识产权保护的目标正是促进创新,以是,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发展来说,这种征象的确须要改进。但在法律改变之前,图片公司“以打匆匆买”的这类行为并不违法。
因此,视觉中国风波给我们的启迪是,当前面对版权保护的新寻衅,干系法律必须跟上时期发展的脚步。如此,黑洞照片才不会成为版权“黑洞”。
□刘远举(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