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应该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作为机动车的一种,摩托车上路应取得驾照,以是摩托车驾驶培训和考试,也得严格进行,但从媒体宣布的情形看,低门槛、应试化的驾考,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个中的乱象,表示在多个方面。比如有的驾校压缩进程,学员不用完成规定的学时,练一次就可以上考场;专门组团去外地考,担保两天拿驾照;针对一些零根本的学员,优先推举稳定性更高、更随意马虎考的三轮摩托,让其快速过关……
学员希望快速拿驾照,一次通关,这无可厚非,问题是驾校供应的速成模式,完备是为了搪塞考试,而非基于培养学员的驾驶技能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这无疑扭曲了驾考的初衷。
之以是将摩托车和电动车区分开来,将它和汽车一样纳入机动车范围严格管理,是由于它的时速更高,享有与机动车同样的路权。这种路权如果没有一定的驾驶技能、知识赞助,不啻于是一种马路杀手。
驾校本应是起到培训功能,而不是纯挚为考试拿驾而存在。现在一些驾校为了迎合学员快速通过驾考的需求,压缩学时,培训流于形式,即是将隐患完备转移到了道路实践上。
从学员的角度看,繁芜的马路确实是更好的历练场合,但发生交通事件怎么办?像宣布提到的,有的学员在短缺足够培训的条件下,为了追求刺激,刚拿到驾照就去跑山,危险指数不言而喻,一旦发生事件后果不堪设想。
事实上近几年来,一些极度的摩托车交通事件案例时时时上演,而据媒体宣布,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征象,现实中更是比比皆是。
这一方面是由于,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司法和管理存在难点,另一方面,和驾驶培训、考试流于形式,同样脱不开干系。毕竟,一旦拿驾照的本钱低,扣分乃至吊销驾照等惩罚,对一些摩托车骑手而言,就短缺足够的威慑力了。
以是,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要加强对摩托车的监督司法,有交通违法征象就得严格惩罚。同时,对驾校更该当强化监管,规定的学时,就该当哀求培训、学习到位,不能有任何压缩打折的余地;至于一些驾校组织学员去外地考试,两天拿驾照,也该当加强协同,避免涌现这种钻空子的“速成”驾考征象。
其余,针对一些驾校安排零根本的学员,学三轮车以便快速通过驾考的征象,考试制度、难度的设计,是否该当进一步优化?三轮摩托的运用处景更少,驾驶难度理论上更高,在驾考设计上,学会三轮摩托,就可以驾驶两轮摩托。然而一些零根本的学员,通过三轮摩托来驾考反而更快,这解释现在的考试机制还是存在着一些“倒挂”的问题。这一点也须要不断优化改进,避免一些短缺根本的学员快速拿证之后,成为马路杀手。(熊志)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