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张女士先容,10月17日下午洗车的时候她创造车的驾驶位和后面座位下有大量积水,就急速把车开去4s店检讨。
“车在4S店检修了3天,10月19日下午4S店查出来是由于前挡风玻璃左侧下面焊点漏水,事情职员也说是车的质量问题,给我的建议是维修,但是也不能担保维修之后不会再涌现任何问题。”张女士说,花费24.3万元刚买的新车涌现质量问题,4S店却只提出拆开维修,这让她不能接管。
“做为一个消费者,我掏钱买的是新车,厂家该当交给我无缺无损的车,现在才5个月就涌现这种问题,厂家和直销商是怎么考验合格的,我以为他们是在欺骗消费者。”张女士表示,对付4S店提出的维修她并不满意,她哀求退换问题车辆。
随后,联系到了宝鸡宝迪凯迪拉克4S店,一位卖力此事的黄姓售后总监回答称:“目前张女士的车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紧张是车辆驾驶位置以及后排左侧搭客位地板进水,经检讨确认车辆左侧A柱前端近雨刮导流板处密封胶密封不严导致。这属于是比较小的问题,维修后就不会涌现进水问题了,同时我们已经将此情形反响给厂家。”
黄总监表示,按照三包法,车内进水不在退换车范围内,只能维修,并给张女士一定的赔偿。对此张女士并不认可。
针对此事,陕西恒达状师事务所高等合资人、有名公益状师赵良善认为:根据《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供应的机动车、打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做事,消费者自接管商品或者做事之日起六个月内创造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任务。”,如果在6个月内创造车内进水的,举证任务在于4S店。车内进水很明显属于车辆质量问题。
赵良善表示,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改换、退货任务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选择改换或退货的,发卖者应该卖力改换或退货:(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打消或者又涌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改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紧张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改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利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紧张零件改换次数不重复打算;(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紧张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改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利用的;”,以及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韶光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据、购车发票,由发卖者卖力改换。”,车里进水,可以先由4S店予以维修,如果经维修2次后仍未修睦,或修理韶光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修理超过5次的,张女士可哀求4S店换车或退车。
赵良善建议,4S店只管即便与张女士友好协商办理,如协商不成,张女士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局反响,或者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掩护其合法权柄。
华商报 王培民 编辑 赵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