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高师长西席先容,去年7月31日,他来到榆林市草海则电厂路腾飞汽贸公司看中了一辆Jeep大切诺基GRAND CHEROKEE越野车,落地价格在40万余元,上路行驶不到一年,公里数在3万余公里的时候创造,车辆发动机涌现抖动情形,今年6月25日将车辆停放腾飞汽贸公司进行协商,迟迟未给出合理解决方案。
“我联系腾飞汽贸公司的事情职员时,对方意思是该维修只维修,”高师长西席见告,哀求汽贸公司给出合理解决办法,不到一年的韶光发动机涌现非常,如果维修发动机,那他后期出售车辆时必定会有很大的折损,这部分丢失谁来承担?
6月28日,华商报-二三里跟随高师长西席来到草海则电厂路腾飞汽贸公司,进入店内时一售后卖力人表示,确实发动机涌现非常,缘故原由在一个发动机缸处于不事情状态,但高师长西席索要10万元车辆折损费没有办法协商,详细办理还先须要打开拓动机进步一检讨,确定问题所在后联系厂家,厂家辅导改换零部件或者维修发动机。
“我们只能赠予两次保养,别的没有办法进行协商。”该卖力人表示。
对付该卖力人的回答,高师长西席表示并不认可,下一步连续向有关部门进行反响此事,掩护自身合法权柄。
有法律人士表示,汽车在保修期内,发动机涌现问题可以找汽车厂家进行维修。刚买的汽车创造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据、购车发票,由发卖者卖力改换或退货。
法律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消费者权柄保护法》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该担保其供应的商品或者做事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哀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做事,应该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解释和明确的警示,并解释和标明精确利用商品或者接管做事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华商报 郝锦龙 编辑 常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