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的新车,方向盘转向失落灵了
2020年5月1日,张某花了41万元在南京某4S店购入一辆新车。6月14日,张某驾驶车辆在地下车库倒车入库时,溘然创造汽车转向盘无法拨打方向并有警示灯提示故障。他随即联系了某4S店,某4S店派员将车辆拖走。
经检讨创造,车辆涌现故障的缘故原由系“转向电子助力系统掌握单元破坏”。4S店改换方向机总成后,车辆可正常驾驶。4S店关照张某提车,但张某谢绝吸收车辆,哀求退车。双方协商无果,张某遂诉至法院,哀求解除购车条约,退还车款41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转向助力系统功能仅系为机器转向供应助力,助力系统故障不代表转向系统全部失落效,且某4S店公司改换方向机总成后,故障已肃清,故讯断驳回张某的诉讼要求。张某不服,上诉至南京中院。
法院讯断:消费者有权选择退车
南京中院认为,《家用汽车产品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断指南》第五条规定,转向失落效是指汽车在行驶中由于转向功能或者转向助力功能溘然失落效,使驾驶员无法按其意愿掌握车辆的行驶方向。本案中,转向助力是转向系统关键部件,该部件失落效直接导致普通家用车驾驶职员无法正常操控车辆,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应认定该故障属于转向系统失落效。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改换、退货任务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觉卖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涌现转向系统失落效、制动系统失落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露,消费者选择改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发卖者应该卖力免费改换或退货。案涉故障发生时,车辆购买韶光未超过60天,行驶里程未超过3000公里,张某有权选择退车。
车辆已由某4S店取走,故南京中院二审改判:撤销张某与某4S店签订的《汽车发卖条约》,某4S店向张某退还车款41万余元。
法官说法:对质量毛病的认定应符合技能标准和生活知识
(南京中院民二庭法官 董岩松)
诉争标的物为高速行驶的车辆,质量毛病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家用车已成为公民群众常用交通工具,是普通家庭主要消费品,对其质量毛病的认定应该符合技能标准和生活知识。
本案中,二审法院在咨询具有专业技能的技能调查官的根本上,对转向助力系统与转向系统的关系进行论证,从技能层面和保障普通驾驶职员人身安全的角度,认定案涉故障属于转向系统故障,符合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车的干系规定,二审法院讯断支持消费者退车退款的诉讼要求,彰显了保护消费者权柄和保障安全驾驶的代价导向,符合社会"大众对家用车消费市场的预期和代价判断,对同类案件裁判具有较好的示范和参考意义。
笔墨:隋文婷
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