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是人们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交通事件也呈现上升趋势,交通事件轇轕更是频繁发生。
顺风车发生事件,保险公司能拒赔吗?车辆全损,能否哀求对方承担停运丢失?8月27日,半岛问法热线80889800聚焦交通事件轇轕,山东颐衡状师事务所的王政状师和姜鑫状师在线解答市民迷惑,就一些交通事件常见问题向市民普法。

上午9点30分,半岛问法热线如约开通,市民刘师长西席就来电咨询。
“我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开着一辆电车,双证完好,前段韶光发生了交通事件,第一辆车违法变道侵略我的车道,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事件造成我的车辆受损严重,电池电机报废,保险公司评估后确定按照车辆全损进行赔付。
”刘师长西席咨询状师,这种情形下能否哀求对方承担事件造成的停运丢失。

问法热线丨网约车被撞确认全损能否要求对方承担停运损失聚焦交通事件轇轕律师在线解答 汽车知识

王政状师表示,根据《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件危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多少问题的阐明》第十二条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件造成下列财产丢失,当事人要求侵权人赔偿的,公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个中就包括依法从事货色运输、乘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丢失。

“停运丢失须要打算韶光,一样平常情形下是车辆维修期间,法院会根据相应的标准进行打算。
”王政状师表示,但是刘师长西席所说的车辆被剖断全损的情形下再哀求停运丢失,在法律实践上很难得到支持。
“一样平常保险公司在很短的韶光内就能做出车辆全损的认定,当做出这个认定时,也就意味着车辆已经没有维修的必要,受损车主就可以购买新车从事营运行为,如果在等待赔偿金额下发后,才再次进行车辆运营,这期间产生的停运丢失,属于个人行为扩大自己的丢失,应由个人来承担。

严师长西席老家是平度的,平时在青岛市区生活,名下有一辆私家车,性子为非业务用车,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车上职员任务险(搭客),保险金额为每个座位10万元。
“前段韶光,我准备开私家车回平度老家,通过某顺风车平台承接了一个订单,搭载搭客前往平度,也能分担一下我的过路费和油费。
”严师长西席向姜鑫状师先容,在行车途中车辆发生单方事件,造成搭客受伤。

“交警的事件任务认定书上,我承担事件全部任务,搭客不承担任务。
”严师长西席找到保险公司,哀求保险公司赔偿搭客丢失时,“保险公司却以认为我擅自改变车辆利用性子,谢绝赔偿。
”严师长西席讯问姜状师,自己的私家车平时都是高下班时利用,只是回老家时会偶尔接顺风车的订单,这属于改变车辆的利用性子吗?保险公司可以以此拒赔吗?

姜状师进一步理解情形后认为,在事件发生时,严师长西席通过某顺风车平台承接搭客的顺风车订单并搭载其前往平度,行驶范围、行驶路线均在合理可控的范围内,其搭乘出行路线相同的人仅系在自用根本上的顺便行为,车上是否搭乘搭客在客不雅观上不会导致车辆利用频率增加,也不一定增加车辆危险程度,该当不属于商业三者险中关于“擅自改变车辆利用性子”不予赔付的环境。

“在实务中,从事顺风车的一样平常都是私家车,所购买的车辆保险也是非营运性子,一旦在搭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件,极易环绕保险条约权利责任发生轇轕,如果保险公司坚持拒赔,您可以通过诉讼手段办理。
在处理此类轇轕时,法院每每会根据车主和搭客供应的干系证据,综合用度分摊情形、车辆行驶区间是否符合合理顺道的出行目的、接单频率等成分予以认定,最大限度地平衡保障合乘做事供应者与合乘者的合法权柄及保险人的利益诉求。
”姜状师表示。

结合当天市民来电情形,将部分问题进行了整理,供市民参考。

问题1:与挂靠公司的司机发生交通事件,我该如何维权?

前段韶光,张师长西席驾驶轿车与陈师长西席驾驶大型汽车在某高速收费站出口相撞,致使张师长西席车辆严重受损。
经交警现场勘验,作出道路交通事件认定书,确定陈师长西席负事件全部任务,张师长西席无任务。
事后,张师长西席找到陈师长西席哀求赔偿车辆丢失,可陈师长西席称自己没钱赔偿。
经理解,陈师长西席驾驶的车辆挂靠在某运输公司,且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机动车第三者任务统筹100万元。
张师长西席讯问状师,自己该如何维权?

状师说法: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件造成危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任务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任务。
交警作出的事件认定书表明陈师长西席负事件全部任务,张师长西席无任务,也便是认定应由陈师长西席承担全部民事赔偿任务。
陈师长西席的车辆挂靠在某运输公司,该公司依法应该承担连带赔偿任务。
因此,张师长西席可以将陈师长西席、某运输公司以及某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哀求陈师长西席赔偿车辆丢失,运输公司承担连带任务,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任务统筹范围内承担赔偿任务。
状师提醒广大车主,在发生机动车交通事件后,受损方在诉讼前应确认对方是否有挂靠关系,是否投保,并将被挂靠方及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从而降落因任务人单一导致无法实际获赔的风险。

问题2:无法确认诊疗情形与交通事件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该如何处理?

2023年4月,叶师长西席驾驶二轮电动车经由某路口时,与程师长西席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叶师长西席倒地受伤,电动车也受损严重。
经交警现场勘查,认定程师长西席负事件紧张任务,叶师长西席负次要任务。
叶师长西席随后被送到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肩软组织挫伤”。
当天晚上,叶师长西席又去了一家三甲医院治疗,经CT检讨后未见明确骨折脱位。
事发两天后,叶师长西席右肩仍疼痛难忍,再次赴三甲医院治疗,经医院检讨认定为“右肩袖撕裂”并建议手术治疗。
叶师长西席找程师长西席,哀求对方赔偿干系用度,但程师长西席认为叶师长西席右肩袖撕裂伤情与交通事件无关,拒不赔偿。
叶师长西席讯问状师,双方在诊疗情形与交通事件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无法达成共识,自己该如何处理?

状师说法:由于叶师长西席和程师长西席对付诊疗情形与交通事件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无法达成共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路子办理该轇轕。
在法律实践中,如果法院通过双方提交的现有证据无法确认案件事实时,须要参考专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见地书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
作为证据中的一种,鉴定见地能够帮助法官对专门性问题进行精确的认识和判断,是查明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但其不是唯一依据,其不能作为直接的法律评价,对案件事实作出法律判断还是应该由法官根据证据规则来进行。
叶师长西席手中的就医记录存在连续性和逐步性,其在事件后的三日内前辈行了X光和CT检讨,终极由核磁共振检讨确认了右肩肌腱撕裂损伤的伤情,符合外伤检讨从常规到分外的规律。
故从叶师长西席的举证任务来看已经完成。
作为赔偿责任人的程师长西席如果对此提出异议,依法应该承担相应的举证任务。
如果程师长西席不能供应相应证据否定叶师长西席证据的真实性,也不能供应证据证明有其他缘故原由导致叶师长西席三日内增加伤情,则程师长西席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问题3:多车相撞,无责车辆车主是否须要承担赔偿任务?

前段韶光,孙师长西席驾驶私家车正常行驶时,被右侧顺向行驶的贾师长西席驾驶的车辆撞到,两车相撞后导致孙师长西席的车辆失落控驶入对向车道内,与对向郭师长西席驾驶的车辆相撞,致使三车受损,孙师长西席、郭师长西席以及其车内搭客受伤。
经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件认定书认定,贾师长西席负事件全部任务。
就在孙师长西席治疗和准备证据时,却收到法院关照书,原来郭师长西席和受伤搭客将孙师长西席和他私家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哀求赔偿他们的相应丢失。
孙师长西席讯问状师,在事件中自己是无责方,还须要承担赔偿任务吗?

状师说法:根据民法典的干系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件造成危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任务的,先由承保机动车逼迫保险的保险人在逼迫保险任务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敷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条约的约定予以赔偿;仍旧不敷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孙师长西席为自己车辆购买的“交强险”是一项由国家法律规定实施的逼迫保险险种,个中的“无责赔付”制度规定,无任务方在无责的情形下从自己所投保的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逼迫承包管险赔偿的行为。
也便是说,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只假如事件当事人之一,无任务方所在的保险公司也必须按无责赔偿限额给财产受损者或人身受伤者承担一定的赔偿任务,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表示交强险逼迫保险的优胜性,实现对受害者的保险补偿。
不过孙师长西席也不用焦急,由于在事件认定书中认定你不负事件任务,因此只需由你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赔付限额内承担赔偿任务,孙师长西席本人无需承担赔偿任务。
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当发生多车相撞且认定一方负事件全部任务的情形下,建议权柄受损方在起诉时将无责车辆方及其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一并起诉,避免后期需另行起诉造成不必要的诉累及丢失。

问题4:车辆全损,全责方保险公司为何不按照我的全损险评定金额赔钱?

市民何师长西席来电反响,不久前自己排队下匝道时,后方一辆车没有刹车发生追尾事件,自己的车辆又撞在了前方车上,事件造本钱身车辆受损严重,后方车辆承担事件全部任务。
经任务车辆保险公司判断,何师长西席的车已经没有维修的必要,达到全损赔偿的标准,但是保险公司只乐意承担8万元的用度,低于自己车辆购买全损险10万元,何师长西席讯问,自己哀求对方保险公司支付10万元能否得到支持?

状师说法:当全损事件发生后哀求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大多数人会认为赔偿额该当是自己购买车损险的额度。
但实际上,保险公司的商业险以盈利为紧张目的,公司对付车辆定损时会采取相对付保险公司的最优化方案,一样平常情形下鉴定机构评定一辆车的现有价格,会根据车辆的利用年限或者公里数作为主要参考。
尤其是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事件发生后更不会以全损车的车损保险额度全赔。
状师建议何师长西席先与对方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当评定价格差距过大时,状师建议进行诉讼。
届时,法院会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全损金额鉴定。

问题5:闹事司机为救助受害人驶离事件现场,属于商业三者险的免赔环境吗?

前段韶光,郑师长西席驾驶私家车回家途中,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王师长西席发生碰撞。
事件发生后,郑师长西席及时停车查看,见王师长西席受伤,急速拨打了120。
在救护车到达现场前,郑师长西席见王师长西席伤势严重,就驾驶自己的私家车送王师长西席就医。
在送医途中郑师长西席电话报告了交警,奉告了事件发生地点以及当前送医的情形。
将王师长西席安顿好后,郑师长西席返回事件现场所营交警调查。
交警部门出具事件认定书,认定郑师长西席负紧张任务,王师长西席负次要任务。
事后郑师长西席找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时,保险公司主见郑师长西席在事件发生后未依法保护事件现场、未及时报警且在移动事件车辆时未标明位置,属于商业三者险约定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纳方法情形下离开事件现场”的免赔环境,谢绝赔偿。
郑师长西席讯问状师,事件发生后自己已经报警,当时离开现场是为了救助受害人,保险公司以此为由谢绝赔偿是否合理?

状师说法:《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件,车辆驾驶人应该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该立即抢救受伤职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职员变动现场的,应该标明位置。
根据郑师长西席的描述,他在事件发生后履行了立即停车、抢救伤员并迅速报警等责任。
纵然郑某因抢救伤员未能保护现场导致事件缘故原由无法查明,亦仅涉及保险任务范围问题,而非保险任务免除问题。
而实际上,郑师长西席驾车离开现场的行为并未导致事件任务无法查清,亦未扩大危害后果,不存在保险任务难以确定的情形。
因此,保险公司以驾驶人移动事件车辆时未标明位置为由主见免责的诉求该当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现实生活中,驾驶人在事件发生后应该采纳的方法包括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受伤职员等。
抢救伤员的目的在于掩护生命安全,其他责任的目的则是确定事件任务,状师认为前者重于后者。
由于驾驶人及时履行伤者救治责任,符合社会公序良俗,有利于防止事件丢失进一步扩大,也符合保险公司的利益。

问法感悟

王政状师:当下社会,随着网约车等客运出租的发展,与其干系的交通事件也随之涌现。
客运出租的停运丢失作为一种间接丢失该如何赔偿,逐渐成为社会热点问题。
在此,做出提醒:首先,因道路交通事件造成依法从事货色运输、乘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丢失,当事人要求赔偿的,公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次,如果在投保时,保险公司履行了对间接丢失的提示息争释责任,保险公司就会在商业险范围内免责。
而在实践中,绝大部分商业险条款都将停运丢失列为赔偿的出外项目,并且就该免责条款对投保人进行了提示息争释。
在这种情形下,侵权人应该对停运丢失承当相应的赔偿任务。
末了,我们在乘车出行时应该只管即便把稳行车安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只管即便避免涌现交通意外事件。

姜鑫状师: 在机动车交通事件任务轇轕案件中,任务车辆可能会伴随挂靠、出租、出借等分外情形,针对这些分外情形,由谁来承担赔偿任务,状师给出解答:1、营运车辆存在挂靠关系的,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任务。
2、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将车辆租赁或出借给他人利用时发生交通事件,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有差错,答允担相应的赔偿任务。
这里的差错常日为以下几种情形:知道或应该知道机动车存在毛病仍进行出租或出借,且该毛病系交通事件发生缘故原由之一的;出租或出借给无驾驶资格的职员利用的;知道或应该知道利用人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饮酒、服用国家牵制精神或麻醉药品,仍旧出租或出借的。
因此,状师建议广大车主或车辆管理人在将车辆出租或出借给他人利用时,一定要尽到上述把稳责任,出行时把稳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时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避免因交通事件造成不必要的丢失及诉累。

干系判例:

车辆借给他人,出了事件又没交强险,车紧张赔吗?

案情概述

郭师长西席有一辆小型越野客车,但并未投保交强险。
某日,朋友杜师长西席借了该辆车出行,杜师长西席驾驶小型越野客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肖师长西席发生了交通事件,导致肖师长西席跌倒,脚被汽车车轮压伤。
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杜师长西席和肖师长西席负事件同等任务。

肖师长西席向驾驶人杜师长西席、车主郭师长西席索要赔偿未果,故诉至法院,哀求二人共同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用度共计1.3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件危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多少问题的阐明》第十六条之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件造成危害,当事人要求投保责任人在交强险任务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公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责任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要求投保责任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任务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任务的,公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案涉交通事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肖某、杜某负同等任务,郭某作为杜某驾驶车辆的所有权人,负有为该车辆投保交强险的法定义务,其作为投保责任人未能履行投保交强险的责任,故应和侵权人杜某在交强险任务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任务。

法院终极讯断杜某、郭某赔偿肖某各项用度共计8000余元。

以案说法

本案审理的焦点在于所有权人郭某是否应该与杜某就肖某主见的各项丢失共同承担赔偿任务?

交强险是我国法律规定实施的逼迫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统一的任务限额,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件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而设置,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子。
本案中,郭某作为杜某驾驶车辆所有权人,系车辆交强险的投保责任人,负有为车辆投保交强险的法定义务。
根据《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件危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多少问题的阐明》第十六条之规定,郭某作为投保责任人,应该在交强险任务限额范围内与杜某共同承担赔偿任务。

须要指出的是,交强险范围内的任务承担是不区分任务差错比例大小的,只要侵权人在事件中存在差错,在交强险范围内即应全额对被侵权人的直接丢失承担赔偿任务,这也是交强险作为逼迫保险对付保障赔偿受害人根本丢失主要特性。

法官提醒

在此提醒各位车主,投保交强险系车辆所有权人的法定义务!
只要购买利用机动车辆,即应依照法律规定按时购买及续保交强险,避免因未投保交强险而给己方造成的不可预期的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