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孙某因拒不偿还杨某借款被起诉至汤阴县法院,法院依法讯断被告孙某偿还原告杨某本金及利息共15万余元。
讯断生效后,孙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杨某向法院申请逼迫实行。

该案件进入实行程序后,实行法官迅速履行各项财产查控系统,经查询,创造孙某名下有一辆奥迪牌Q7型轿车一辆,随即将该车辆依法查封。
日前,实行法官溘然接到申请人杨某的电话,称被实行人孙某的车辆目前就停靠在汤阴县某饭店门口。
接到申请人供应的线索后,实行法官立即调集几名干警,赶往申请人供应的详细位置。
到达现场后,实行法官立即对该车辆履行依法扣押,并奉告孙某如再不履行责任,将对该车辆进行法律拍卖。

开奥迪不还款 扣车辆促结案 汽车知识

8月22日上午,孙某早早的就来到汤阴县法院实行局,将案款悉数交齐,履行了责任,该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