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符某驾驶车辆撞到台阶,导致其车辆轮毂和轮胎受损,报案后保险公司理赔员赴现场查勘,经查勘确认,符某车辆仅有轮胎和轮毂受损,其他部位没有破坏,因符某未投保“附加车轮单独丢失险”,故本次事件不属于保险任务范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任务。

案例评析

以案说险车辆发生刮碰轮胎钢圈零丁受损若何理赔 汽车知识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一章机动车丢失保险第十一条规定:车轮单独丢失属任务免除范围,保险人不卖力赔偿。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附加车轮单独丢失险第一条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利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自然磨难、意外事件,导致被保险机动车未发生其他部位的丢失,仅有车轮(含轮胎、轮毂、轮毂罩)单独的直接丢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任务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附加险条约的约定卖力赔偿。

本次保险事件仅造成车辆轮胎钢圈单独破坏,其他部位均没有破坏,符合机动车丢失保险任务免除范围及附加车轮单独丢失险任务范围,因符某未投保附加车轮单独丢失险,故这次保险事件不属于保险任务范围,保险公司不卖力赔偿。

案例启迪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向发卖职员表达自身保险保障需求,负责听取发卖职员对付产品保障范围、任务免除、免赔额、赔偿处理等主要内容的讲解,如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发卖职员进行讯问,理解产品特性后选择购买贴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有效保障自身权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