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的是第二天 邻水县鼎屏镇派出所给出的结果:哀求我们赔偿一台全新的电脑[捂脸][捂脸]还要赔偿精神丢失费(我全程离调度员至少1米以上。可以调监控证明)。邻水县鼎屏镇警察给我打电话说要到县城来抓人,还要网上追逃。我又不是逃犯[堕泪][堕泪] 警察尽然说我是嫌疑人,而且言语还带威胁性,出口成章。本人现在不敢外出[捂脸]
经网友提醒拨打了12388,广安市公安督察组回答:我可以自由出行,可以到达中华公民共和国境内的任何地方 在此首先感谢党,感谢祖国。感谢督察组还我明净。
强烈哀求公开事宜发生时监控视频。还原事宜原形。我感情激动了,从西藏赶回四川奔丧还强烈低反。家人帮忙赔偿了,该认的我认。我也赔罪道歉了。东西有破坏只要有正规发票我认(不认人家好不容易得来钱也不可能退给我呀 ) 。调度书由家人代签,本人事后才知情。塑料花盆坏了我认。赔偿价格我不认可。衣服干洗费2百多。谁定的?发票呢 电脑是否破坏,赔偿标准是若何? 做为邻水县汽车客运中央是不是该在赔偿书上具名盖章认可呢。而且我的车票费+做事费共计42元。至今没有给我说法 (车票已经被车站事情职员没收了,以是只有付款证明)肯请今日头条广大粉友给予一个公正公道的评论及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