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
电池短路引发爆燃
让我们看一下
事件现场监控画面
房东将室内疏散楼梯间
改造成电动自行车固定充电区域
短短十几秒!
火势蔓延全体房间
触目惊心!
当心!
电动自行车引发失火
当事人或被判刑
十起电动自行车引发失火,当事人被判刑的范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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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7月17日晚,长沙雨花区一出租房因租客给停放在一楼的电瓶车充电发生故障引发失火,致2人去世亡多人受伤,电瓶车所有人欧阳黔被判刑四年,二房东朱胜文被判刑三年,房东李铁一被判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2020年8月26日04时许,任某某停放在乌海市海南区市场南侧商业楼一楼内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左后侧连接的电气线路故障引发失火,烧至楼上,楼道黑烟弥漫,引发多数租户逃生自救,在逃生的过程中,三楼租户苏某去世亡,其支属郑某(案发时13周岁)受伤。法院审理认为任某某犯失落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3.2020年8月31日凌晨1时许,黔西市城关镇金凤安置区公园巷一栋7层半的自建房一楼,房东董定华的三轮车在充电时,充电电源线路发生故障打火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引发失火,造成向某某、赵某某、黄某某的女儿黄某3三人去世亡,黄某某的妻子漆某某、赵某1等十三人不同程度受伤,法院审理认为董定华及其子蒋加林犯失落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4.2019年9月19日19时许,杜顺华将该电动车实行至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金州社区命官营八幢4号一楼进行充电,后其创造车辆无法正常充电后未将充电东西拔除,而是连续为车辆进行充电。在充电过程中,该车内部电路发生短路,引燃周围电动车和可燃物,引发失火,导致罗某去世亡,潘某、白某1受伤,造成财物丢失代价公民币96317.16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杜顺华犯失落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5.梁峥于2020年12月20日至12月21白天,在北京市朝阳区某房,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电瓶放置于室内不当充电,电瓶在充电过程中引动怒警,致租住在案发房屋内的田某去世亡。经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接济支队认定,失火缘故原由系锂电池电瓶充电过程中发生热失落控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法院审理认为梁峥犯失落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6.2019年6月10日22时30分许,李建华在大理市“大理市建华旅游咨询做事部”给电动车及电池充电,越日凌晨0时许李建华等人入睡时,仍有5块电池仍在连续充电,至凌晨6时许,一楼南墙中柱处货架底部的锂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动怒,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扩大成灾。失火事件造成李某5、李某4、李某6、梁某、李思雨、鲁某六人一氧化碳中毒去世亡,经鉴定直接财产丢失为167244.66元。法院审理认为李建华犯失落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共同经营人赵定刚犯失落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7.2019年8月8日19时许,刘军将其私自加装了电池的电动车停放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管头村落自建二层楼的一层楼梯口进行充电,其返回二楼租住房间安歇。越日凌晨1时40分许,该电动车发生电气线路故障引发失火,导致1人去世亡,多人受伤,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军犯失落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房东周自更犯失落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8.2019年5月5日上午6时许,停放在桂林市“一佳公寓”一楼电动车停放处的电动车电气故障动怒,同时引燃该停放点的17辆电动车及1辆摩托车造成失火。事件发生后,租住职员在逃生过程中,5人(学生)在该楼二楼至一楼的过道中去世亡、38人受伤。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寓实际经营者陈水彬犯重大任务事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房东赵源犯重大任务事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公寓管理员吴炳良犯重大任务事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9.2018年4月6日,张海俊为停放在苏州市长江花园二区15幢一单元楼梯口的电动车充电,22时05分许,该车动怒燃烧,进而引发失火,造成被害人马某某、李某某、王某某、李某珠4人去世亡,另有高某、马某云、洪某3人不同程度受伤。动怒缘故原由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故障而引发。法院审理认为张海俊犯失落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10.2019年4月4日凌晨,管五营在其住处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北横街一间巷3号105房内为其利用的电动车充电时发生故障引燃可燃物致失火发生,从而导致居住在该房的承租人廖某灿和黄某死活亡。经鉴定,动怒缘故原由为管五营利用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故障引燃可燃物所致。法院经审理认为管五营犯失落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改装等行为,有哪些法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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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公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过失落引动怒警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旬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接济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纵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纵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去世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丢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去世刑。
过失落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戒备电动自行车失火,要把稳精确利用电池,当心电池爆炸的5个预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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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电池发热
电池温度持续升高,超过65℃并持续上升,这是电池爆炸的主要前兆。电池发热可能由外部短路、过充电或物理损伤导致,需及时处理。
02电池变形
电池外壳或单体电芯涌现明显的鼓胀变形,这显示电池已经发生一定程度的不稳定,有较高概率转化为热失落控和燃烧。
03电解液泄露
电池电解液通过密封垫或接头泄露至外部,这表示电池防护构造已经受损,内部短路的可能性较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04刺激性气味
电池散发出刺激性气味,这可能是电解液分解产生的气体,显示电池反应已经失落去掌握,发生过度发热和燃烧。
05电流和电压非常
电池监控系统检测到电流、电压或内阻涌现非常颠簸,超过正常事情范围,这显示电池内部已发生一定故障,安全性低落。
电动自行车一旦动怒,可能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丢失,安全利用电动自行车,这些要点请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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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龟龄区消防接济局提醒:
创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改装等行为,请拨打12345或96119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