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樊丽 演习生李明珠)占地5000余平方米的汽修铺,地皮转让后得到220万元的转让金,没想到由此引发了一场家族间的纷争。
8月4日,省高院公布案件终极结果,法院讯断,金雄、金莉兄妹未征得其他共同继续人的赞许或事后追认,擅自处罚共同财产,其与置业公司签订的条约无效。

案情:一份地皮转让协议引发家族轇轕

嘉峪关一汽修铺让渡 激发家族诉讼大年夜战  第1张

金某夫妇生前共同经营嘉峪关市一汽车修理部,他们各持50%股份,金某为法定代表人。
该修理部位于嘉峪关市公园街区兰新西路,为政府划拨的占地5158.64平方米的国有地皮,地皮用场为商服,地皮利用人登记为嘉峪关某汽车修理部。
1998年4月23日,嘉峪关市房地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确认,兰新西路的砖混构造房屋建筑面积为429平方米,所有人为金某。
2000年间,金某夫妇相继去世,二人未留遗嘱。

2011年8月27日,金某夫妇的子女金雄、金莉以继续人的身份,与嘉峪关市华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城置业公司)签订了《房屋、地皮及地皮附着物转让协议》,约定将嘉峪关市兰新西路5158.64平方米的地皮利用权及地上全部房屋、附着物转让于华城置业公司,转让总价款220万元(含1万元税款)。
协议签订后,该公司分三次共向金雄、金莉各支付了110万元,并补交地皮出让金,办理了地皮出让手续,取得国有地皮利用权证,地皮用场变更为商住。

本以为这统统的发生顺理成章,没想到金某的养女金雨以及金某的姊妹7人却将金雄、金莉以及华城置业公司告上法庭。

原来,金某去世时其母亲孙某还健在,2004年5月24日,孙某去世后,一份母亲写下的遗嘱被拿出来,上面载明,母亲孙某继续的金某的遗产份额将来交由几个儿女共同所有。
由于继续的人太多,加之没有遗嘱,金某去世后,那间修理部的所属问题,成了抵牾焦点。

讯断:其他继续人未赞许条约被判无效

嘉峪关市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金雄、金莉与嘉峪关市华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地皮及地皮附着物转让协议》无效。

宣判后金雨等7人不服,向甘肃省高等公民法院提出上诉。

省高院在审理中明确,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那份《房屋、地皮及地皮附着物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华城置业公司签订的《房屋、地皮及地皮附着物转让协议》只有金雄、金莉的具名,并没有征得其他共同继续人的赞许或事后追认,属于擅自处罚共同财产,其签订的条约应属无效。
而本案的上诉人所涉及问题,并没有涉及到涉案地皮的返还或者赔偿丢失的问题,究竟华城置业公司是否通过善意取得规定得到涉案地皮超出本案的审查范围。
法院据此终审判决“驳回上诉坚持原判”。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