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7月26日8时21分许,惠阳区淡水街道光耀城小区众望花园三期六栋15楼楼顶进行阳光雨棚安装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亡人事件,致1人去世亡,直接经济丢失104.9万元。

经事件调查组认定,惠阳淡水光耀城“7·26”高处坠落事件是一起因员工违规作业导致的一样平常生产安全任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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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直接缘故原由剖析

事件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扣问干系职员和专家论证,认定事件的直接缘故原由是施工职员韩某运未取得高处作业证、违规作业导致事件发生。

违章冒险作业。
韩某运安全意识淡薄,未取得高处作业资质擅自进行高处作业,不具备高处作业资格,擅自从事高处作业,违章冒险站在可能发生坠落的天井龙骨架上作业,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绳)。

操作不当导致坠落。
天井龙骨架未安装玻璃部分存在坠落风险,韩某运在该部分进行玻璃安伪装业时不慎被密封胶条黏住左脚,在未采纳有效保护方法的情形自行处理,操作不当不慎坠落。

根据事件调查情形,调查组对事件单位和有关职员的任务认定和深究提出如下见地:

建议免予深究刑事任务职员(1人)

韩某运,安全意识淡薄,无高处作业特种作业职员资质,违章冒险作业,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对事件的发生负有直接任务。
鉴于其在事件中去世亡,建议免予深究其刑事任务。

建议移送法律机关处理的职员(1人)

夏某良,作为万佳公法律定代表人、总经理、紧张卖力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紧张卖力人安全生产职责,对事件负有任务,建议法律机关备案调查。

建议给予行政惩罚单位(2个)

万佳公司未对工人进行高处作业的安全教诲培训;未负责督匆匆、检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情,未采纳技能、管理方法肃清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生产安全事件隐患;未负责监督、教诲从业职员在高处作业过程中精确佩戴和利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事件发生负有任务。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公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惩罚。

碧桂园物业未对小区内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事情进行统一折衷、管理,开展安全巡查检讨不到位,未能及时创造施工作业职员的违规冒险作业行为并督匆匆整改。
建议由区住建局依照《中华公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惩罚。

建议给予行政惩罚职员(2人)

夏某良,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紧张卖力人职责,对事件发生负有任务,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公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惩罚。

惠州市惠阳区光耀城小区物业做事公司项目经理成某平,未组织对小区内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事情进行统一折衷、管理,建议由区住建局依照《中华公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惩罚。

其它处理建议

建议责成淡水街道办、区住建局向区委区政府做出深刻检讨。

建议由区住建局按照干系规定对光耀城业主委员会违规行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