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好莱坞大片中,汽车为躲避即将来临的危急,直接冲进路旁建筑,这样的“惊险场面”层出不穷。
但若是现实发生同样的场景,当事人是否须要承担法律任务?任务的比例又如何确认?近日,宁乡市公民法院就讯断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件任务轇轕案。

2022年6月,因发生刮擦事件,G234线西往东的行车道被占用。
文某甲驾驶大型货车由西往东行驶至此路段时,因前方设有路障,遂超越道路中央线借对向车道通畅,正遇文某乙驾驶小型客车由东往西行驶至此。
为避让货车,文某乙在来不及安全停车的情形下,急忙向右打方向驶离道路,并碰撞到路边周某家的厨房墙壁,导致周某房屋受损。

以案说法丨车辆为紧急避险撞坏房屋损失谁来赔 汽车知识

经评估,周某房屋因道路交通事件破坏的修复项目价格(含破坏室内财物价格)为35000元。

为了拿回房屋丢失,屋主周某将文某甲、文某乙及其各自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那么,文某甲、文某乙及各自保险公司是否该当承担赔偿任务,如若承担任务,任务比例如何划分?

文某甲方认为,房屋系文某乙驾驶的车辆撞击导致,而文某甲与文某乙各自驾驶的车辆未发生打仗和碰撞,本次事件是文某乙驾驶车辆处置不当,应该负事件的全部任务。

文某乙方认为,本次事件的发生是由于文某甲驾驶的车辆逆行占用了车道,导致了紧急情形产生,应该由文某甲承担全部任务。
对方车辆为重型半挂车属于大型货车,文某乙车辆为小型客车,在此种紧急情形下,司机避免正面相撞造成更大的职员伤亡事件,才紧急避险驶向房屋一侧。

宁乡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财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因紧急避险造成危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任务。
紧急避险采纳方法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紧急避险人应该承担适当的民事任务。

本案中,虽然周某的房屋系由文某乙驾驶车辆直接碰撞导致破坏,但文某乙系因避让对向越道行驶的文某甲的车辆,而紧急向右打方向驶离所致,故文某乙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行为特色,但因其紧急避险方法不当,导致了周某房屋的破坏,其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差错。

文某甲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在其车道发生交通事件无法正常行驶需借道通畅的情形下,未确定对向车道安全即超越道路中央线借对向车道通畅,从而导致在自己车道正常行驶的文某乙因避让不及而发生本案事件。
文某甲系引起险情发生的人,亦答允担相应差错范围内的赔偿任务。

据此,法院终极认定文某甲、文某乙对原告周某的丢失各自承担50%的赔偿任务,即由文某甲、文某乙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各赔付周某17500元。

讯断后,文某甲的保险公司不服此讯断,向长沙中院提起上诉。
长沙中院讯断驳回上诉,坚持原判,目前案件已生效。

法官提醒,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在迫不得已的情形下履行的以危害较小合法权柄来保护较大合法权柄的行为。
因紧急避险人避让风险、打消危险的行为有其正当性和合法性,一样平常情形下,法律将紧急避险作为免责的事由。
但是,在紧急避险采纳方法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给他人造成不应有危害的情形下,紧急避险人仍旧应该承担适当的民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