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明确,襄阳古城是指襄阳城墙与护城河围合范围的历史城区,市公民政府卖力古城保护管理事情,将古城保护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案、国土空间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订并公布古城保护管理权力清单和任务清单。

按照“先救后保再控”的思路,条例明确了古城保护范围内应该禁止履行的行为规范。
如,禁止破坏、擅自拆除列入保护名录的不可移动文物、建(构)筑物;禁止在文物、历史建筑等保护工具上乱贴、乱刻、乱画或者擅自移动、拆除其保护标志;禁止改变历史街巷宽度、走向,擅自挖掘地下空间;禁止利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买卖等。
条例还规定,利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买卖的,由襄阳古城管理委员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同时,未按照规定标准在街巷道路两侧悬挂、安装、设置广告、店铺招牌、电子显示屏等,以及安装空调外机、无线电发射设备等举动步伐未进行暗藏安装或必要装饰的,影响古城风貌同样会被责令改正或处以罚款。

禁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襄阳古城保护条例获批 汽车知识

条例鼓励在古城保护范围内,依法设立主题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举办具有襄阳地域特色的民俗传统文化活动,开展民间工艺品开拓、收藏、展示、交易等活动,发展文化创意家当,鼓励利用传统民居,经营特色文化、餐饮、民宿等旅游做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