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现场(报告截图)。
事件调查组供图

中新网成都4月8日电( 刘忠俊)四川绵阳江油市“1·2”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件调查报告8日向社会公布,经事件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件是一起生产安全任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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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日14时53分许,绵阳江油市中雁路双河镇(小地名:八角庙)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件,造成8人去世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丢失约1135万元公民币。

事件发生后,经四川省公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应急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总工会等部门和绵阳市有关卖力同道参加的绵阳江油市“1·2”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件提级调查组(简称事件调查组)对事件进行提级调查,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件调查事情,并约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
四川省纪委监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

事件现场(报告截图)。
事件调查组供图

调查报告指出,该起事件直接缘故原由为驾驶人操作不当,超速行驶,车辆超载,车辆部分技能状况不符合安全技能标准。
间接缘故原由: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任务不落实,货运源头装载管控缺位,车辆维修违规问题突出,道路隐患管理不及时,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管理不到位。
该起事件是一起生产安全任务事件。

调查报告提到,中雁路行政等级县道,技能等级二级公路,设计速率60公里/小时(局部路段设计速率40公里/小时),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12米,双向两车道稠浊交通式公路。
中雁路道路交通事件多发,2019年至2021年发生道路交通事件79起,去世亡33人,受伤114人。

驾驶人徐志威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干系规定,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履行条例》规定认定:徐志威承担这次事件全部任务。
徐甫明、高量、顾冬及别的当事人无与这次事件成因有关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差错行为,不承担事件任务。
闹事货车驾驶人徐志威驾驶不符合安全技能标准的闹事货车,超载超速行驶且操作不当,造成事件发生。
对本次事件发生负有直接任务,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已备案调查。

调查报告称,四川金泽信运业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岗位任务制,闹事货车第一轴制动系统失落去制动效能,车辆隐患排查管理不到位,导致闹事货车带“病”上路行驶。
国能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货运源头装载主体任务不落实,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1月2日期间,运输粉煤灰149车次,超载117车次,超载率73.58%,超载车辆出厂门上路行驶的事件隐患长期存在。
北京腾疆集团有限公司落实货运源头治超不力,装载管控缺位。
未对员工特殊是汽车衡岗位操作职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诲培训和技能交底,未对货运车辆按限定载质量装载货色、过磅、签发过磅单等多个环节进行把关,运输粉煤灰车辆超载的问题长期存在。
广汉新丰林氏修理部违规进行机动车维修作业;超备案范围承接机动车维肄业务。
广汉市西城汽车修理厂未严格实行机动车维修管理干系规定,对未经本厂检修的闹事货车出具虚假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事件道路现场俯视图(报告截图)。
事件调查组供图

绵阳江油市交通运输局、江油市公安局、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德阳广汉市交通运输局、绵阳市交通运输局、绵阳市公安局、德阳市交通运输局江油市公安局、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存在未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哀求负责履行道路交通畅业安全管理职责等问题。
此外,绵阳江油市党委政府、广汉市公民政府、绵阳市公民政府存在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情重视不足,汲取“9·27”警示约谈反省不深刻等问题。

调查报告称,调查还创造成都邑腾益物流有限公司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货运超载管理事情不力,长期存在货运车辆超载的问题。
企业法定代表人莫春华,总经理、实际掌握人张志宏未取得道路运输企业紧张卖力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察合格证。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江油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车辆日常检讨、掩护管理不到位,未创造和肃清大客车存在第一轴左侧及第一轴右侧制动软管开裂征象等问题。

四川金泽信运业有限公法律定代表人、总经理林波、四川金泽信运业有限公司车队长兼安全员王方铭、北京腾疆集团有限公司国能四川天明项目部经理屈超、北京腾疆集团有限公司国能四川天明项目部赞助工蒋银华等人,对本次事件发生负有管理等任务,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已备案调查。
国能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运行部主任巩飞对事件发生负有任务,建议法律机关依法查处。

四川金泽信运业有限公司、国能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北京腾疆集团有限公司、广汉新丰林氏修理部、广汉市西城汽车修理厂等关任务单位存在的问题,建议当地政府干系部门依法查处。
此外,四川金泽信运业有限公司车队长汪光元、四川金泽信运业有限公司行政经理付祥天,对事件发生负有主要管理任务或负有一样平常管理任务,建议由绵阳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惩罚。
国能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白永军、国能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安健环监察部主任隆重,对事件发生负有领导任务,建议由绵阳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惩罚。
对其涉嫌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移交有干部统领权的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国能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运行部安健环主管吕文强、北京腾疆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经理马志忠、国能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运行部除灰脱硫运行主管谢旭峰等人,因对事件发生负有管理任务,建议由绵阳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惩罚。

与此同时,调查报告还对在事件调查过程中创造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公职职员履职方面问题线索及干系材料,调查组已移交省纪委监委。
对有关职员党纪政务处罚、组织处理和有关单位的处理见地,由省纪委监委提出。
调查报告还对调查中创造的其他问题处理、戒备和整改方法等提出了建议等。
(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